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灵川县定江镇供水管网建设工程(二期)3标段谢东谢西小合头山南路南田心村供水管道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795001 | |||
招标人 | 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位于桂林市灵川县定江镇谢东、谢西、小合头、山南、路南、田心共6个自然村实施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敷设DN25~DN400供水管网约33430米。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8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6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014643.27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余熠(注册编号:桂245191900841 ;身份证号:450330********07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卫(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0)0002092 ;身份证号:452122********00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老城区及七星岩至芦笛岩段景区连线街区改造工程(第二阶段)山水街巷公园(一期)项目工 程总承包 2.灌阳县文市石林及月岭古民居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程 3.恭城瑶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437557.86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静(注册编号:桂245070800605 ;身份证号:452225********054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林娟(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10991 ;身份证号:450323********15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灵川县2022年背街小巷改造工程Ⅰ标 2.灵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青泽区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I标 3.灵川县银渠路延长线至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8547818.02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秋平(注册编号:桂245131335370 ;身份证号:450305********15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叶婧(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4966 ;身份证号:450302********154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龙胜各族自治县污水处理二期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2.桂林城北百亿商贸服务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Ⅲ标段永彩路北段道路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