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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和熠NO.2023G1015地块定制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配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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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和熠NO.2023G1015地块定制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配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JDFFJSZ2023090002
工程名称
扬州和熠NO.2023G1015地块定制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和熠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东至东海路、南至天山路、西至南海路、北至双沟新河
工程规模
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5046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6549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13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JDFFJSZ2023090002003扬州和熠NO.2023G1015地块定制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配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1278.822025-05-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5-30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3001040240005
计划开工时间
2025年07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5-30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6-0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和熠NO.2023G1015地块定制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以扬江发改许发[20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和熠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和熠NO.2023G1015地块定制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次配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东海路以西、天山路以北、西至南海路以东、双沟新河以南。

2.1.2 工程规模: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50462㎡

2.1.3 合同估算价:1278.8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09月29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等前期资料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协助招标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工程结(决)算审计、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3)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4)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5)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地上杆线及地下管线保护、现场看护等;(6)已有及新建管线定位测量、竣工测绘等;(7)初步设计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内容;(8)招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行业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专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具有2022年5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日期在后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如提供的设计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金额,而非设计费用金额;如提供的监理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金额,而非监理费用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23年05月30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05月30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年02月2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法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0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一)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中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二)企业实力 2022年 5月 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具有代表性的机电安装工程工程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为准。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不超过 3项)。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三)企业信誉 2022年5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机电安装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 。提供获奖证书或者相关文件(以获奖证书或发文时间为准),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不超过 3项)(四)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现场出答辩题目,采用明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书面作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五)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1、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契合度高的企业优于契合程度低的企业。2、业绩多的企业优于业绩少的企业。3、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数量多的企业优于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数量少的企业。4、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好的企业优于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差的企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和熠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朱婷
电话:0514-86899183
电话:0514-868318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备注
备注:1、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相关内容及说法与招标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婷 联系电话:0514-86831819 通讯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6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请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由省住建厅颁发的解除限制的盖章文件。

2025年05月30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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