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已由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5〕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XCG-GC2025056
建设地点:京藏高速路以东、通山路以北、江南中心村以西1公里处
建设规模:主要新建日处理规模2.0万m3/d再生水厂1座,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等建设内容,铺设再生水厂进厂管道;新建再生水管道包括丰庆路(再生水厂-和平街)、和平街(丰庆路-金河街)、桃源路(和平街-如意湖)、意湖路(富兴街-居安街)、习岗街(丰庆路-创业路);新建如意湖加压泵站一座,共设置4台泵位等。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
招标范围: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并提交相应成果资料。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9日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8776322。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6楼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街陕西大厦B 座22层22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 系 人:马丽、陈金、张晶
电 话: 0951-8068135 电 话:18161585892、0951-8593145
2025年09月09日
[A6401000141100175001001]贺兰县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