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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黄河故道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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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黄河故道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8937001001

宿迁市市区河道管理中心的宿迁市黄河故道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工程已经宿发改投资发[2024]2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市黄河故道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

1.2项目规模:宿迁市黄河故道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八井大沟整治包含河道疏浚2.3公里、岸坡护砌3.5公里,并新建(或拆除重建)沿线泵站1座、涵闸5座等。投资约1600万元。

1.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1.3.1完成宿迁市黄河故道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勘测、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预算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主要节点工程效果图设计)及有关技术资料;

1.3.2完成宿迁市黄河故道非常规水源利用配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全部专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用林相关手续(含预审、报批等)、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监测)、环境影响评价、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移民安置实施方案(含实施方案、验收方案、征地补偿等)、文物勘探评估、安全鉴定、施工导截流方案、度汛方案等专项方案工作编制及相关服务,按相关要求开展。

1.4设计周期:

1.4.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具体时间满足业主要求)。

1.4.2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1.4.3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带编码的工程量清单(符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规定)、预算、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1.4.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并单独成册。

1.4.5各专项工作的成果须按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或备案),且成果提交时间须满足项目进度需要。

1.4.6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交一套设计文件(可编辑的电子文档(CAD、word))。

1.4.7勘察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开始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1.5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且符合《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23〕51号要求,因勘察设计单位勘测设计深度不足,造成在经批准(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单项变更金额超过“在100万元(不含)以下且在合同价10%(不含)以内的”范围,对设计单位服务费进行扣除,每超1%,扣减服务费20000元。初步设计概算需列全一期工程实施所有专项方案所需费用,若后续需补充相关专项方案,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6设计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支付总合同价款(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暂定120万元(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的10%作为预付款(设计单位须向委托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或保险担保);初步设计批复且资金到位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提供合格的施工图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付清。

注: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2.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2.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含牵头人在内)。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4.4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配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4.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4.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5.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4.5.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5.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6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7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6日09:00至2025年05月23日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30;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市区河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市禾盛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运河南路58号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思虞路2号

联系人:杨冠锦

联系人:张杨

电话:18862662280

电话:1811439955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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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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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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