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2025年第九批食堂原材料及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YNGH[2025]-97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2025年第九批食堂原材料及物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
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2025年第九批食堂原材料及物资采购,A标段
采购清真牛肉;B标段采购一次性用品和易耗品;C标段采购清真鲜鸡鲜鸭,具
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2025年第九批食堂原材料及物资采购
A标段(清真牛肉);
(002)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2025年第九批食堂原材料及物资采购
B标段(一次性用品和易耗品);
(003)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2025年第九批食堂原材料及物资采购
C标段(清真鲜鸡鲜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2025年第九批食堂原材料及物资采购
A标段(清真牛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投标人无需提供);
②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
码),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今期间
(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
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
)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
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未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
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标段、C标段: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清真食品须符合清真饮食要求和操作规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B标段:无。
3.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
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投标人无需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002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2025年第九批食堂原材料及物资采购
B标段(一次性用品和易耗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投标人无需提供);
②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
码),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今期间
(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
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
)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
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未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
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标段、C标段: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清真食品须符合清真饮食要求和操作规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B标段:无。
3.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
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投标人无需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003云南大学后勤服务集团2025年第九批食堂原材料及物资采购
C标段(清真鲜鸡鲜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投标人无需提供);
②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
码),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月至今期间
(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
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
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提供2024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
)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
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内未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
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标段、C标段: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清真食品须符合清真饮食要求和操作规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B标段:无。
3.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
用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查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投标人无需提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09:00时
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3.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4.售价:人民币每标段贰佰元整
(¥2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3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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