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分中心拟就临沂启阳机场综合交通中心外装饰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铝型材组织的公开招标采购补遗进行公告。招标采购编号:ZTSSJ-WZ-2025-121。
原招标内容
甲乙双方对账完毕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在在90日内支付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以此类推,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浙商银行应收款链、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合作过程中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甲方业务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朱云超,17865051188
当货款延期支付时间超过 12 个月,且乙方提出终止合作并主张违约金(包含利息)时:违约金起算点按应付之日起延缓 12个月,期间不计违约金;若甲方超过 12 个月仍未支付,甲方自12 个月期末后起算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已付款项不作为违约金计算基数,2年内付清,则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费款项总额的2%。
现补遗内容
甲乙双方对账完毕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在在90日内支付100%。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浙商银行应收款链、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合作过程中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甲方业务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朱云超,17865051188
当货款延期支付时间超过 12 个月,且乙方提出终止合作并主张违约金(包含利息)时:违约金起算点按应付之日起延缓 12个月,期间不计违约金;若甲方超过 12 个月仍未支付,甲方自12 个月期末后起算支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已付款项不作为违约金计算基数,2年内付清,则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费款项总额的2%。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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