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08262025062301001
1. 招标条件
杭锦后旗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杭锦后旗人民政府以杭政批发〔2025〕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瑞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杭锦后旗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位于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二道桥镇、沙海镇。内容包括:包括6段自然村通硬化路,路线合计长18.43km。(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
2.2.1施工工期:1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7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6年01月09日;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2.2监理服务期:906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7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土建施工划分1个合同标段,招标范围为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总监办1个。总监办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划分如下表:(具体内容及里程数以图纸为准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名称 | 线路名称 | 里程(km) | 施工限价(元)(函3%暂列金) | 监理限价(元)(函3%暂列金) | |
施工一标段 | 监理一标段 | ||||
W243永乐十三组-庆丰二组 | 1.602 | 1042289 | 246186 | ||
W211西渠五组-西渠六组 | 2.522 | 1332209 | |||
W228坚胜二组-顺利二组 | 6.175 | 5004845 | |||
w169五星二组-五星二组 | 1.238 | 700508 | |||
w179沙海五组-沙海七组 | 3.800 | 2243557 | |||
w178沙海四组-沙海六组 | 3.093 | 1985883 | |||
小计 | 18.43 | 12309291 | |||
总计 | 修建农村公路18.43km。 | ||||
备注: 1、土建施工标段和监理标段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进行投标。 2、因政策调整可能造成项目缩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施工一标段: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若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时,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3.1.2 监理一标段:
①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自有或委托(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一致时或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质量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
③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的监理任务并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若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资质时,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本项目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赔偿对招标人及建设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技术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4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6 月26 日至2025年07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领取网站: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投标人报名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逾期将无法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 月18 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杭锦后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中不对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能力等要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新点软件公司联系。技术支持:0512-58188511;CA 锁咨询电话:0478-8926704。
(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以及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5)开标地点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60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各投标人严格按系统要求时间解密投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发生问题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或后台技术人员,如超规定时间无法解密,导致无法唱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一信封解密结束后,请保持手机畅通,二信封解密时电话通知进入二信封的投标人解密。
6.3逾期上传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5年07 月18 日9:00时前。施工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监理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电汇时,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07月 18日上午9:0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段号。
(3)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金融服务(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并将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4)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出具保函的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前。
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同时发布。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杭锦后旗党委督查室
地址:杭锦后旗
电话:15048842622
邮 编:0154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锦后旗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478-681103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巨华开心果公寓E座1606号
联 系 人:王彬
电 话:15147935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