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债务监测管理平台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 月15 日13:30 :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Y-0325135-001
2.项目名称: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债务监测管理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标项一,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债务监测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开发服务:970000
元;标项二,浙江省地方国有企业债务监测管理平台项目等保、密评服务:80000元。
5.最高限价(元):970000元(标项一);80000元(标项二),超过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6.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
8.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起建设周期预计为5个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早完成项目建设;等保、密评工作应在系统上线后1个月内完成。
9.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项前来参与,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若标项一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不再具备标项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3C/p%3E%3Cp%3E%E5%94%AE%E4%BB%B7%EF%BC%88%E5%85%83%EF%BC%89%EF%BC%9A0%3C/p%3E%3Cp%3E%3Cstrong%3E%E5%9B%9B%E3%80%81%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F%90%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3C/strong%3E%3C/p%3E%3Cp%3E%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2025%E5%B9%B49 月15 日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9 月15 日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57号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 月15 日13:30:00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选择上报采购代理机构):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选择上报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30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许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59173
质疑联系人:张小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9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西港发展中心7幢7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赵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96989624
质疑联系人:董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56075179
质疑邮箱:jjyzbdl@163.com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
政策咨询:何0571-87807798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EF%BC%89%EF%BC%8C%E7%82%B9%E5%87%BB%E5%8F%B3%E4%BE%A7%E5%92%A8%E8%AF%A2%E5%B0%8F%E9%87%87%EF%BC%8C%E8%8E%B7%E5%8F%96%E9%87%87%E5%B0%8F%E8%9C%9C%E6%99%BA%E8%83%BD%E6%9C%8D%E5%8A%A1%E7%AE%A1%E5%AE%B6%E5%B8%AE%E5%8A%A9%EF%BC%8C%E6%88%96%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8E%B7%E5%8F%96%E7%83%AD%E7%BA%BF%E6%9C%8D%E5%8A%A1%E5%B8%AE%E5%8A%A9%E3%80%82%3C/p%3E%3Cp%3ECA%E9%97%AE%E9%A2%98%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88%E4%BA%BA%E5%B7%A5%EF%BC%89%EF%BC%9A%E6%B1%87%E4%BF%A1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序号 | 政策名称 | 内容 |
1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 不适用 |
2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3 |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不适用 |
4 | 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 | 不适用 |
5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 本项目属性为:服务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6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 |
7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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