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执行指挥中心、破产事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项目 JSZC-320509-ZXGG-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EF%BC%89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12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ZXGG-G2025-0002
项目名称:执行指挥中心、破产事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721.7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行指挥中心、破产事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EF%BC%89
方式:“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EF%BC%89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12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EF%BC%8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E5%9C%A8%E7%B3%BB%E7%BB%9F%E6%93%8D%E4%BD%9C%E8%BF%87%E7%A8%8B%E4%B8%AD%E5%A6%82%E6%9C%89%E7%96%91%E9%97%AE%EF%BC%8C%E8%AF%B7%E6%8C%89%E4%BB%A5%E4%B8%8B%E6%96%B9%E5%BC%8F%E8%81%94%E7%B3%BB%EF%BC%9A%3C/p%3E%3Cp%3E%E6%B3%A8%E5%86%8C%E5%92%A8%E8%AF%A2%EF%BC%9A18261002950%EF%BC%9B%3C/p%3E%3Cp%3ECA%E6%8A%80%E6%9C%AF%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608-6099%EF%BC%9B%3C/p%3E%3Cp%3E%E7%AD%BE%E7%AB%A0%E4%BD%BF%E7%94%A8%E9%97%AE%E9%A2%98%EF%BC%9A025-83633811%E3%80%81025-83633812%E3%80%8115380932027%E3%80%8115371015030%EF%BC%9B%3C/p%3E%3Cp%3E%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6%8C%87%E5%AF%BC%E4%B8%8E%E5%92%A8%E8%AF%A2%EF%BC%9A%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512-69820854%EF%BC%9B%E6%99%BA%E8%83%BD%E5%AE%A2%E6%9C%8D%EF%BC%9A%E7%99%BB%E5%BD%95%E8%8B%8F%E9%87%87%E4%BA%91%E7%B3%BB%E7%BB%9F%E5%90%8E%EF%BC%8C%E8%81%94%E7%B3%BB%E7%B3%BB%E7%BB%9F%E5%8F%B3%E4%B8%8B%E6%96%B9%E6%99%BA%E8%83%BD%E5%AE%A2%E6%9C%8D%E5%9B%BE%E6%A0%87%E8%BF%9B%E8%A1%8C%E5%92%A8%E8%AF%A2%E3%80%82%3C/p%3E%3Cp%3E4.%E7%BA%BF%E4%B8%8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F%BC%88%E5%BC%80%E5%90%AF%EF%BC%89%E4%BC%9A%E6%96%B9%E5%BC%8F%EF%BC%9A%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7%99%BB%E5%BD%95%E2%80%9C%E8%8B%8F%E9%87%87%E4%BA%91%E2%80%9D%E7%B3%BB%E7%BB%9F%E5%9C%A8%E5%B9%B3%E5%8F%B0%E9%A6%96%E9%A1%B5%E7%82%B9%E5%87%BB%E2%80%9C%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2%80%9D%EF%BC%8C%E8%BF%9B%E5%85%A5%E6%B1%9F%E8%8B%8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80%E4%BD%93%E5%8C%96%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F%BC%88%E9%87%87%E8%B4%AD%EF%BC%89%E5%A4%A7%E5%8E%85%EF%BC%8C%E5%9C%A8%E4%BB%8A%E6%97%A5%E9%A1%B9%E7%9B%AE%E5%88%97%E8%A1%A8%EF%BC%8C%E7%82%B9%E5%87%BB%E9%A1%B9%E7%9B%AE%EF%BC%8C%E8%BF%9B%E5%85%A5%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7%B3%BB%E7%BB%9F%E3%80%82%E6%9C%AC%E9%A1%B9%E7%9B%AE%E4%B8%BA%E4%B8%8D%E8%A7%81%E9%9D%A2%E6%8A%95%E6%A0%87%E9%A1%B9%E7%9B%AE%EF%BC%8C%E5%BC%80%E5%90%AF%E9%98%B6%E6%AE%B5%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5%9C%A8%E3%80%90%E4%BE%9B%E5%BA%94%E5%95%86%E8%A7%A3%E5%AF%86%E3%80%91%E7%8E%AF%E8%8A%82%E5%BF%85%E9%A1%BB%E4%BD%BF%E7%94%A8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投标单位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苏州市胥江路426号9号楼一楼
联 系 人:于飞、张方华、徐卫 联系电话:0512-67281690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6.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响应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响应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7.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8.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788号
联系人:柯震黎
联系电话:0512-63983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众鑫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胥江路426号9号楼一楼
联系人:于飞、张方华、徐卫
联系电话:0512-67281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飞、张方华、徐卫
电话:0512-672816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