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监管作业经营场所)HA-TSLY-SG-3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监管作业经营场所)已由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安新港专用铁路改扩建工程(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3〕13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淮安市交通运输局/批准,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建设地点为淮安港三期铁水联运项目区域内。作为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铁水联运提升项目的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查验平台、查验仓库、熏蒸库及药品库、围网、场地硬化建设,以及信息化监控设备、海关实施查验和安全防护必要的专业设备、熏蒸设备、整车熏蒸区设备、办公设备采购等。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973.73万元。
注:后期工程量因实际情况可能发生调整,存在工作量变数较大的情况,请谨慎投标,发包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也不得以此主张任何权利或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情况,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1个施工标段,即HA-TSLY-SG-3标段,工程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等)、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等)、道路工程等所有工程内容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HA-TSLY-SG-3标段建安费约为人民币890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暂定2026年11月1日开工,2027年3月1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截至之日不得出现暂扣。
3.1.2业绩条件要求:
2021年9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施工。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5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施工类)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3年9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
(1)持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021年09月0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无在岗项目。
3.1.5项目总工:
(1)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21年09月0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3)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竣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1.6专职安全员:
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E9%93%BE%E6%8E%A5]%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3C/p%3E%3Cp%3E4.2%E8%8E%B7%E5%8F%96%E6%96%87%E4%BB%B6%E6%97%B6%E9%97%B4%E8%AF%A6%E8%A7%81%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F%BC%8C%E5%AE%8C%E6%88%90%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5%90%8E%EF%BC%8C%E9%80%9A%E8%BF%87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9B%BE%E7%BA%B8%E5%92%8C%E5%8F%82%E8%80%83%E8%B5%84%E6%96%99%EF%BC%88%E5%A6%82%E6%9C%89%EF%BC%89%E7%9A%84%E6%8F%90%E4%BE%9B%E6%96%B9%E5%BC%8F%EF%BC%9A%E5%9C%A8%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4%B8%8B%E8%BD%B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97%B6%E4%B8%8D%E6%94%B6%E6%96%87%E4%BB%B6%E8%B4%B9%E7%94%A8%EF%BC%8C%E4%BD%86%E9%A1%BB%E7%BC%B4%E7%BA%B3%E5%B9%B3%E5%8F%B0%E6%9C%8D%E5%8A%A1%E8%B4%B9206%E5%85%83/%E6%A0%87%E6%AE%B5%E3%80%82%3C/p%3E%3Cp%3E4.3%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4%B8%8B%E8%BD%BD%E5%B7%A5%E4%BD%9C%E3%80%82%3C/p%3E%3Ch2%3E%3Cstrong%3E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新港办事处通港大道2号淮安国际航运中心F1层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17-8318821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宇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景会路15号C幢孵化楼东侧二楼
联系人:张佳丽
电 话:15705238821
传 真:/
电子邮箱:340529619@[链接]
项目负责人:王倩倩13056000008
行政监督:淮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电话:0517-83669168
地址:淮安市大治路12号
邮编:223001
8. 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中中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8日12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0时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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