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3、A24地块项目(A23地块二期2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A23、A24地块项目(A23地块二期2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A 公司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 公司为注册在两江新区的施工企业,在联合体分工中,A 公司负责本项目全部施工任务,B 公司负责产值报送、纳税工作,A 公司同 B 公司组成联合体单位投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满足要求,请问B公司未承担施工任务,是否需要提供企业业绩?
回复:A公司和B公司可以这样组成联合体投标,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相应的职责分工。若B公司负责产值报送、纳税工作,不负责具体施工任务,可不提供企业业绩,但应满足招标文件其他相应要求。
问题二:我公司是 2023 年成立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只需提供成立之日后的 2023 年财报和 2024 年财报即可?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三:1.财务要求中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需提供附注部分?若提供附注可能会因为“其他资料”部分内容过多导致无法上传。2.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是否可以直接盖电子章?还是需要打印出来盖物理印章后再扫描上传?
3.本次投标文件PDF和新点软件版资格审查部分没有关于财务报表、企业类似项目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管理机构这几部分内容的页签,这几部分的内容是否全部放入“其他资料”,再导入软件?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部分的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部分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5.投标软件资格审查部分建议增加模块“其他资料1、其他资料2、其他资料3”,以免资料过多导致文件大小超过50M无法上传,若进行压缩,可能导致资料不清晰影响评标。6.本项目招标人有“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两个,投标文件中关于招标人的地方是填两个还是只填“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函招标人和电子保函受益人自动生成为“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否以自动生成为准?7.我公司是2023年成立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只需提供成立之日后的2023年财报和2024年财报即可?8.若开纸质保函,递交时有无密封要求?
回复:1.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可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可以,签名盖章需满足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
3.商务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资格审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资料并放在(四)其他资料。
4.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关于工期、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分包的约定内容部分,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5. 详见补遗通知。
6. (1)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两个及以上招标人名称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招标文件未要求的,招标人名称填写“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其中一个名称或者两个名称均可,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但保函的受益人填写为“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
7.详见问题二回复。
8.纸质保函递交无密封要求。
问题四:A 公司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B 公司为注册在两江新区的施工企业,在联合体分工中,A 公司负责本项目全部施工任务,B 公司负责产值报送、纳税工作,A 公司同 B 公司组成联合体单位投标,该联合体分工协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一回复。
问题五:1、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企业业绩是否可有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招标文件要求,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无须提供财务报表附注部分?3、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放入“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1.4.1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较多,而当前电子投标系统中,(四)“其他资料” 模块仅设置单一导入口,且文件大小限制为 50M。建议多开放几个(四)其他资料1、(四)其他资料2、(四)其他资料3导入口,确保导入资料的清晰度,便于投标人及评审专家查阅。4、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放入“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如在其他部分有提供格式,且提供过的投标资料,是否不需再重复放入(四)其他资料中?
回复: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2.详见问题三第1条回复。
3.详见补遗通知。
4.商务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资格审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资料并放在(四)其他资料。不需要重复提供。
问题六:1、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其也在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我司为红名单中的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含保函)金额减半,请问,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招标文件原金额600万元还是减半后实际缴纳金额300万元。
3、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封面、光盘贴、封套等,是否只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4、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是否仅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5、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封套、光盘贴、承诺等所有格式中(若需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除外),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约定内容是否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即可?7、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8、资格审查部分中(八)其他资料中,提供了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如我司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否在投标文件中删除“(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所有内容。9、请问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栏是否可以根据 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工的实际情况,用简短的语言描述,不需按照招标公告中招标范围的完整内容填写?例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一填写“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标图示内的施工内容及总承包相关工作”,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二填写“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及相关工作”。
回复:1.投标人可以提供分公司(投标人分公司需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与投标人实际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一致。
3.联合体其他成员只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上签字盖章即可,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4.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可以只填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签名盖章要求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7.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外,不需要提供其他承诺。若投标人自行增加承诺,承诺的内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可以删除。
9.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工的实际情况,可以用简短的语言概括描述。
问题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附注?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1条回复。
问题八: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近年财务状况表中,提供合并版或母公司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均可?
回复:提供投标人非合并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问题九:在本次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因为资格审查部分所需提交的其他资料较为繁多,导致文件整体容量超出上传限制(50M),无法顺利提交。为确保文件完整性和顺利上传,建议在资格审查部分新增一个其他资料2的页签。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十:请业主指定办公生活区位置、周边临水临电接驳点及容量大小?
回复:详见工料规范第一章1.5.工程重点事项说明:9、生活区、办公区需总承包人异地解决。建筑红线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区、办公区。详见工料规范第1章 工程概况1.1.2现场情况临时给水、临时用电描述。
问题十一:请业主提供本项目地勘报告?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十二:我公司是2023年成立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只需提供成立之日后的2023年财报和2024年财报即可?
回复:详见问题二回复。
问题十三: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回复: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填“/”或“无”还是不填(空白),都可以。
问题十四:招标文件中要求填写招标人的地方(除投标函等固定格式不可更改的外),是填写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吗?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6条回复。
问题十五: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放入“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如在其他部分有提供格式,且提供过的投标资料,是否不需再重复放入(四)其他资料中?
回复:详见问题五第4条回复。
问题十六:在填写共同投标协议中的职责分工时,若职责分工内容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填写,会因填写文字过多,导致生成投标文件报错且无法生成投标文件。因此投标文件共同投标协议中职责分工栏是否可以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工的实际情况,负责施工单位的填写“负责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中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相关工作”即可?
回复:详见问题六第9条回复。
问题十七:除共同投标协议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光盘贴、封套等,须填写“投标人”或“投标人名称”处,是否仅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即可?
回复:详问题六第5条回复。
问题十八: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函中要求填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是否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即可?
回复:除共同投标协议外,其余投标资料可以只填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信息,签名盖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十九:若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标,是否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即可?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签名盖章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若共同投标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问题二十: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部分(四)其他资料中,要求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4款要求提供资料,但未给定如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格式,投标人是否可以依次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者自拟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格式?
回复: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自行拟定格式。
问题二十一: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部分,红名单企业是否按实际缴纳的金额,即300万元填写?
回复:详见问题六第2条回复。
问题二十二:报价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
回复:可以,签名盖章需满足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
问题二十三: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显示的信息需满足招标文件对应要求。
问题二十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请问是否提供正本或副本的扫描件均可?
回复:是。
问题二十五:业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体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是否为缴费月份或缴费起止时间只要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即可?
回复: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
问题二十六:根据《建质[2015]206号》中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请招标人明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需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或安全的副总经理中任意一个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回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问题二十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仅需提供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1条回复。
问题二十八:请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并版或非合并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均可?
回复:详见问题八回复。
问题二十九: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详见问题六第7条回复。
问题三十:现国家推行社保属地化,各单位都在积极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在分公司属地购买社保,且也在其分公司所在地就业,更能保护业主利益,更能保证完全到岗履职。若投标人分公司为无独立法人的企业分支机构,请问是否可以使用投标单位分公司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回复:详见问题六第1条回复。
问题三十一: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问题三十二: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是否使用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工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可不进行修改?缺陷责任期是否填写“24个月”即可?
回复:投标函中“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电子投标系统中显示的填报不进行修改。投标函中缺陷责任期填写“24个月”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
问题三十三:关于投标文件的格式,请问: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的格式(如封面、投标函)是否直接填空即可,其他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均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word格式编写?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有修改,具体详见补遗;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软件制作导出盖章的招标文件格式为准,其中因PDF版本的招标文件第348页是空白页,现无法修改,该空白页的设置不作为投标文件格式的强制要求,即投标文件对应位置无论是否设置该空白页均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三十四:16、专用合同条款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本合同工程的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因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建安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应由发包人购买,则请删除此条款中的“本合同工程的第三者责任险、”字眼,请回复。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五:13、专用合同条款第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7).1)中的“项目经理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对于第 16.2.1 项(11)目的情形,每发现一次,根据具体情节,按 1000/天·次计算违约金;项目经理不按承诺到岗的(3.2.3 项约定的情形除外),按履约保证金的 10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这里的“按履约保证金的 10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太严苛,承包人无法承受;且上述的16.2.1 项(11)目的情形中已经包含了“项目经理不按承诺到岗的”情形,其已有按上述条款约定承担1000元/天·次的违约金。本着双方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请招标人删除这里的“项目经理不按承诺到岗的( 3.2.3 项约定的情形除外),按履约保证金的100%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否则存在双重违约金,不合理。
14、专用合同条款第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7).1)中“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签约合同价的 1%/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 20 万,累计不超过 200 万;项目经理被责令停止执业的以及属于第 3.2.3 项第 5、6、7 条约定的情形,经发包人批准更换项目经理的,按签约合同价的 1%/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 20 万,累计不超过 200 万;属于除被责令停止执业的以及第 3.2.3 项第 5、6、7 条约定外的情形,经发包人批准更换项目经理的,按签约合同价的 0.5%/人·次支付违约金,每次不低于 10 万,累计不超过 200 万。”此条款中的“按签约合同价的 1%/人·次”和 “按签约合同价的0.5%/人·次”支付违约金”其违约金金额过高,承包人无法承受,请删除上述条款中的“按签约合同价的 1%/人·次”和 “按签约合同价的0.5%/人·次”,请回复。
15、专用合同条款18.1:“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协助,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按现行的法律法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在概算中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其开支列项在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属于第一部分费用)以及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且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均不包含属于二类费用中的工程保险费,则请修改此条款为:“18.1.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发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13.按招标文件执行。
14. 按招标文件执行。
15.详见问题三十四回复。
问题三十六:9、专用合同条款13.2.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经审定结算金额的 0.5‰/天支付违约金”因本项目造价较高,按结算金额的0.5‰/天支付的违约金金额过高,承包人难以承受。本着双方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建议发包人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20000/天支付违约金”
10、专用合同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签约合同的 0.5‰/天,且不低于 5000 元/天计算违约金,……”按签约合同的 0.5‰/天支付的违约金金额过高,承包人难以承受。本着双方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建议发包人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000 元/天计算违约金,……”
11、专用合同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的(4)中“……承包人承担施工的工程内容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质量初验时,若工程整体质量达不到合格工程要求时(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按签约合同价的 2%且不低于 2 万元支付违约金。”此处的“按签约合同价的2%”支付的违约金金额过高,承包人无法承受。本着双方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建议发包人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承包人承担施工的工程内容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在申请工程质量初验时,若工程整体质量达不到合格工程要求时(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按 2 万元支付违约金。……”
12、专用合同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10)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除外):按签约合同价的 0.2‰/天,且不低于 2000 元/天支付违约金,……在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承包人必须完成临设搭建(因发包人原因除外),逾期未完成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签约合同价的 0.5‰/天,且不低于 5000 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 %。”按签约合同价的 “0.2‰/天”和“0.5‰/天”支付的违约金金额较高,承包人难以承受。本着双方良好履约的目的出发,建议发包人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10)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除外):按5000/天支付违约金,……在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承包人必须完成临设搭建(因发包人原因除外),逾期未完成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000 元/天计算逾期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 %。”
回复:9.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七:5、专用合同条款1.6.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专用合同条款3.1.9“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竣工资料一式伍套(含电子文档,竣工图为陆套)。”因竣工图是通过在施工蓝图中增加设计变更、交底纪要的内容而形成,发包人只向承包人提供肆套图纸,不能满足生产管理的需要。请发包人提供图纸至少9套(现场工作面需2套,施工管理备查1套、专用合同条款3.1.9中要求承包人提交纸质版竣工图6套),则请发包人将专用合同条款1.6.1修改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玖套;”
6、专用合同条款7.8.6 “暂停施工持续 56 天以上:不执行通用条款 7.8.6。”。不合理,请删除此条款。
7、专用合同条款10.4.1.3“(5)下浮原则:变更下浮率为:[1-(中标总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中标价-暂列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总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100%+7%,……”,中标价是按照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到的价格,这个比例相当于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让利。变更下浮率是同中标价的让利,当同中标价让利后,还要多下浮7%,对承包人显失公平,请发包人修改为“(5)下浮原则:变更下浮率为:[1-(中标总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中标价-暂列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总价最高限价-全费用综合包干价-暂定金和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100%”
8、专用合同条款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规费和税金及缺陷修复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招标文件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需的费用”。综合单价(非全费用综合单价)中不含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规费和税金,其是按合同计价原则另行计算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中也不含总承包服务费。则请修改上述条款内容为“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 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及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招标文件和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需的费用”。
回复:5.按招标文件执行。
6.按招标文件执行。
7.按招标文件执行。
8.专用合同条款12.1“1、单价合同描述的是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十八:投标人提供非独立法人机构的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六第1条回复。
问题三十九:投标函附录中,“工期” 、“分包”和“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可以直接填写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问题四十:目前该项目新点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部分只有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承诺和其他资料4个部分。由于新点软件对投标文件大小有限制,若资格审查所需的其他所有资料都放在其他资料部分,可能造成文件太大上传不了的情况。建议增设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近年财务状况表、类似项目情况表节点,以方便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四十一:投标文件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十三回复。
问题四十二:投标函附录中,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问题四十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社保证明的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六第1条回复。
问题四十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有2个,请问是否除了系统无法改动的部分,其他需填招标人名称的地方都写两个招标人的名字?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6条回复。
问题四十五: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回复:详见问题二十三回复。
问题四十六:如果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 PDF 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请问要以哪个为准?
回复:详见问题三十三回复。
问题四十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2承包人违约16.2.2(6B)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按签约合同价的 0.15‰/天,且不低于 5000 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由此导致发包人延期交房有违约责任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不设上限,且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适用于房产销售项目),违约金不舍上限。因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应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无上限工期罚款仅单方面加重投标人责任,未赋予其对应的抗辩或限额权利,破坏了招投标双方的公平地位,违反公平原则。建议招标人更改为罚款最高上限为合同金额的3%。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十八:第168页“12.2 预付款”中约定“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不采用。”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24]369号第十二条,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议增加10%~20%的预付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十九:(专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干具体问题》第六条第四点:关于违约金数额问题。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判断标准应结合行业利润率确定。建设工程行业的利润率一般在3%左右,实践中,在计算或调整违约金数额时,要考虑建筑行业是微利行业的特点,尽量避免承包人因承担过高违约金导致倒贴钱现象发生。请发包人充分考虑建设工程行业特点及承包人成本,设置合同总体承包人违约金上限为合同金额的3%为宜。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本项目不允许人工和材料调差,施工期间材料和人工费可能发生大幅波动,不能调差将导致承包人承担较大的市价风险,为避免承包人负担过重出现履约困难,请发包人从顺利履约的角度修改为“人工和主材市场价格波动幅度在±5%以外的,可以调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一:(专用条款8.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上述条款约定不合理,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议修改为“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甲供材的采保费详见工程量清单,清单中未列明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问题五十二:(专用条款7.8.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上述条款中约定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或停建,发包人不给予承包人任何形式的补偿。此条款约定不合理,限制了承包人索赔的权利。建议增加描述“因暂停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三:(专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发包人不支持因此而生的费用索赔(除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条款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极有可能造成承包人费用增加或其他损失,但上述条款约定发包人不承担费用,并不利于项目顺利履约,建议修改“但发包不支持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索赔”表述为“相关费用经承发包双方协商后确定”。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十四:1、请提供项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方便编制进度计划。
2、请明确水电接驳口位置及容量大小。
3、现场红线范围内是有临建办公区生活区场地位置。若没有,请指定临建场地。
4、请提供初设方案、初设图纸、效果图等。
5、请提供地勘资料。
回复:1.计划工期招标文件已提供。
2.详见问题十回复。
3.详见问题十回复。
4.不需要提供。
5.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五十五:1.首批次楼栋(28#、30#楼)基础开工至达到工程预售条件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月30日(28号楼施工至6层,30号楼施工至5层),基础施工到主体至6层,包含地下室结构,其中2层以上均为叠合板结构,总工期为60天,工期十分紧张,能否将6层以下结构调整为全现浇结构?
2.现场踏勘发现场地高差极大,主要分为上下2个阶梯,其中低区进场道路能否协调从一期场地穿过,不影响首开区抢工进度?高区与低区场地高差约19m,高低区场地不便于形成通道,高区场地能否从场地南侧礼义路开口进入?
3.场地南侧A23-6矩形场地在现场围栏之内,不在红线内,此处场地是否需要保护?
4.能否提供边坡施工桩基实际桩底标高,确保现场楼栋桩基施工桩基刚性角满足规范图纸要求?
5.现场所有边坡及支护、土石方是否已全部施工完成?
6、场地东侧红线外既有项目部边场地能否作为现场办公场地?
回复:1.不调整。
2.现场不能从一期穿过,需投标人自行考虑。
3.该场地规划为公交车末站,非项目红线用地,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保护措施。
4.投标人参考地勘资料及基础施工图综合考虑。
5.未全部施工完成。
6.红线外场地需投标人自行协调。
问题五十六: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开具纸质保函,收益人填写两家公司之一,是否均可。
回复:保函受益人填写为“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
问题五十七: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可查询吗?
回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纳的不予退还,以保函形式交纳的由保函开立人支付保函担保的与投标保证金等额的款项,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问题五十八: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详见问题六第7条回复。
问题五十九: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问题六十:参与项目施工获得的国家级奖项符合奖项加分要求吗?
回复:招标文件中获奖情况加分条款已明确为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加分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六十一: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可以作为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以是同一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六十二:联合体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回复:可以。
问题六十三: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次招标我司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问题六十四:纸质保函原件现场递交时需要封装吗?
回复:不需要。
问题六十五: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问题六十六: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不需要。
问题六十七: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经济部分“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页面因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招标人名称无法填写,请问该页面招标人名称可否不填写?
回复:需要填写。
问题六十八: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回复:本项目是公开招标,评标专家的抽取过程是保密的。
问题六十九:我公司合同协议书和竣工报告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合同专用条款中能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请问能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的关键页来证明是拟派项目经理的业绩吗?
回复: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料中应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若不能体现需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问题七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本项目规定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和牵头人各完成工程量的50%,请问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分别都需要提供一个项目经理,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问题七十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本项目规定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和牵头人各占50%,请问项目经理安全考核B证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还是牵头人和组成单位分别都需要提供一个项目经理,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B证?
回复:详见问题七十回复。
问题七十二:我公司与另外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中约定我公司完成工程量的90%,另外一家施工企业完成10%,资格审查和商务部分中的企业业绩是由我公司提供,还是联合体所有单位都需要提供呢?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若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有承担施工任务,则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企业业绩。
问题七十三: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回复:详见问题六十六回复。
问题七十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4.5万平方米及以上居住建筑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是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吗?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表述清楚,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5.3项目经理业绩”。
问题七十五: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回复:详见问题六十五回复。
问题七十六: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1条回复。
问题七十七: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详见问题三十三回复。
问题七十八:1.财务要求中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无需提供附注部分?若提供附注可能会因为“其他资料”部分内容过多导致无法上传。
2.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是否可以直接盖电子章?还是需要打印出来盖物理印章后再扫描上传?
3.本次投标文件PDF和新点软件版资格审查部分没有关于财务报表、企业类似项目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管理机构这几部分内容的页签,这几部分的内容是否全部放入“其他资料”,再导入软件?
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部分的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部分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5.投标软件资格审查部分建议增加模块“其他资料1、其他资料2、其他资料3”,以免资料过多导致文件大小超过50M无法上传,若进行压缩,可能导致资料不清晰影响评标。
6.本项目招标人有“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两个,投标文件中关于招标人的地方是填两个还是只填“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函招标人和电子保函受益人自动生成为“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否以自动生成为准?
7.我公司是2023年成立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否只需提供成立之日后的2023年财报和2024年财报即可?
8.若开纸质保函,递交时有无密封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1条至8条回复。
问题七十九: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工程名称为“A23、A24 地块项目(A23 地块二期 2 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A23、A24地块项目(A23地块二期2组团)A23、A24地块项目(A23地块二期2组团)”。
请问:投标人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是否以工程量清单中“A23、A24地块项目(A23地块二期2组团)”为准?请招标人明示。
8、招标文件P241,提供了附件 9: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请问:请招标人明示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此表,若需要提供,是否可放置其他材料中作为附件上传即可?
9、招标文件P17“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日 15 日前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请问:请招标人按时发布最高限价、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10、招标文件P185”(6B)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按签约合同价的 0.15‰/天,且不低于 5000 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由此导致发包人延期交房有违约责任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不设上限,且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疑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违约不设上限,不合理,请招标人约定 逾期违约金上限。
11、招标文件P154,“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不采用”
疑问:建议增加约定提前竣工的奖励。
12、招标文件P172,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 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经审定结算金额的0.5‰/天支付违约金。
疑问:违约金太高且无上限,约定不合理,建议违约金上线为不超经审定结算金额3%。
13、招标文件P273,第十二条乙方所有分包(含劳务分包)、材料采购以及设备配件购置、租赁等经济合同须在合同签订后15 日内将合同原件或加盖乙方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向甲方工程部门备案。乙方无合同但需支付的款项(如规税费等),乙方确认金额的收款方书面要约凭证可视同合同提交甲方工程部门备案。甲方工程部门须及时完善备案手续并在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号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对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备案资料的, 甲方在当期验工计价结算款中按涉及金额的20%处以违约金。
疑问:违约金太高且无上限,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甲方在当期验工计价结算款中按涉及金额的3%处以违约金。
回复:7.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补遗发布的为准。
8.“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合同附件,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
9.最高限价详见补遗。
10.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八十: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工程名称为“A23、A24 地块项目(A23 地块二期 2 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A23、A24地块项目(A23地块二期2组团)A23、A24地块项目(A23地块二期2组团)”。
请问:投标人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是否以工程量清单中“A23、A24地块项目(A23地块二期2组团)”为准?请招标人明示。
8、招标文件P241,提供了附件 9: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请问:请招标人明示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此表,若需要提供,是否可放置其他材料中作为附件上传即可?
9、招标文件P17“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日 15 日前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请问:请招标人按时发布最高限价、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10、招标文件P185”(6B)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按签约合同价的 0.15‰/天,且不低于 5000 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由此导致发包人延期交房有违约责任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不设上限,且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疑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违约不设上限,不合理,请招标人约定 逾期违约金上限。
11、招标文件P154,“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不采用”
疑问:建议增加约定提前竣工的奖励。
12、招标文件P172,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 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按经审定结算金额的0.5‰/天支付违约金。
疑问:违约金太高且无上限,约定不合理,建议违约金上线为不超经审定结算金额3%。
13、招标文件P273,第十二条乙方所有分包(含劳务分包)、材料采购以及设备配件购置、租赁等经济合同须在合同签订后15 日内将合同原件或加盖乙方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向甲方工程部门备案。乙方无合同但需支付的款项(如规税费等),乙方确认金额的收款方书面要约凭证可视同合同提交甲方工程部门备案。甲方工程部门须及时完善备案手续并在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号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对未按要求提供合同备案资料的, 甲方在当期验工计价结算款中按涉及金额的20%处以违约金。
疑问:违约金太高且无上限,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甲方在当期验工计价结算款中按涉及金额的3%处以违约金。
回复:详见问题七十九回复。
问题八十一:1、单位工程26#主体工程中,施工组织措施项目项目编码为:011707B15001、项目名称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算基数为“(538984.11 + 21603.54 + JSCS_RGF + JSCS_JXF - (JXBPTSF_RGF - JXBPTSF_JXF - JXBPTSF_JSCS_RGF - JXBPTSF_JSCS_JXF - RGTSF_RGF - RGTSF_JSCS_RGF - RGTSF_JXF - RGTSF_JSCS_JXF) + (JXBPTSF_RGF + JXBPTSF_JXF + JXBPTSF_JSCS_RGF + JXBPTSF_JSCS_JXF) * 0.002 / FL + (RGTSF_RGF + RGTSF_JSCS_RGF) * 0.0019 / FL) * 0.9,538984.11 + 21603.54 +是否有误,请核实修正?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人给定计算基数填报请明示?
2、请招标人明示本项目材料调差基期价,以那一期为准,请明示?
3、工程量清单PDF,P890单位工程为“58[1#车库全费用工程]”本单位为全费用工程,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组织措施费及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均给出费率,投标人是否按照软件默认格式提供,无需与PDF清单保持一致?请核实是否有误?
4、本项目清单编制说明是否需要提供,如需要格式内容是否由投标人自拟提供即可,请招标人明示?
5、招标文件P136,2.4.1.1 提供场地: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发包人通知进场施工之日为准。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现场情况对施工场地可进行部分移交,承包人不得拒绝接场。若承包人拒绝部分接场,按5万元/天累计计算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在第一次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已充分考虑了施工场地提供的因素。施工场地未能按约定提供的,承包人应结合施工场地实际交地情况,优化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场地未能按约定提供,影响项目关键线路的,承包人可提交索赔申请,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可按约定顺延项目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疑问:根据《司法解释》(法释〔2020〕25号)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建议修改为:承包人可提交索赔申请,并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后可按约定顺延项目工期,同时支付合理利润。
6、在QTFX文件导出的软件版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措施费费率为100%,且为具体数值,在PDF版工程量清单中为费率计取,取费基数为税前合计。
请问:请招标人明示,该费用是否以QTFX软件给定金额为准,且不可竞争?
回复:1.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补遗发布的为准。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的专用条款“11. 价格调整”已明确基准期的确定原则。
3.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补遗发布的为准。
4.由投标人自拟提供。
5.按招标文件执行。
6.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补遗发布的为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
问题八十二:6.因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请问提供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7.投标人是否提供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的承诺即可,无需提供其他承诺?
8.请问,关于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一栏,分包是否填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9.请问,关于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一栏,工期是否可以和投标函格式文件一样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10.请问,关于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一栏,工程质量是否可以和投标函格式文件一样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11.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约定的分工无施工部分,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12.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约定的分工无施工部分,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无需提供以下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回复:6.详见问题六第1条回复。
7.详见问题六第7条回复。
8.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9.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10.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1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12.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不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需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问题八十三: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要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请问:是否只需提供其中任意一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即可?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要求为:(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根据共同投标协议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并提供。
问题1:若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的,请问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问题2: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只有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的财务要求: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并提供。
请问此处可否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单位任一单位提供即可?或者修改为由联合体单位提供即可?
4.请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投标时是否仅需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时无需配置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待中标后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即可?
5.由于投标文件格式没有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表,业绩情况表,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对企业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作出了详细的要求,请问企业业绩资料、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是放在资格审查文件的(四)其他资料还是放在商务部分?请明确。
回复:1.详见问题二十六回复。
2.问题1回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问题2回复:详见问题二十六回复。
3.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
5.详见问题三第3条回复。
问题八十四:建议招标人取消工期延误罚款不设上限的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八十五:请问纸质投标保函开担保公司的是否满足要求?会废标吗
回复: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须为原银保监会或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开立人的资质证照,同时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https://***/)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机构编码、机构名称、批准日期、发证机关、查询二维码等)。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函,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的纸质保函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八十六:1、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可否填为: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中需提供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那么在资格审查内容中是否只需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加分项内容只放在商务部分即可。
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022.2023.2024财报是否可以不提供附注部分?
4、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中(三)承诺以外,是否还需提供其他符合性承诺?
5、经济部分,要求上传封3,是否可以直接上传电子版,然后按要求,在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印章处,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执业印章即可?
回复:1.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2.详见问题三第3条回复。
3.详见问题三第1条回复。
4.详见问题六第7条回复。
5.详见问题二十二回复。
问题八十七:1、投标函附录中内容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参建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是否可以得分
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可否不用提供附注
4、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给定的承诺以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5、投标文件格式以软件生成版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PDF版为准
回复:1.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2.详见问题六十回复。
3.详见问题三第1条回复。
4.详见问题六第7条回复。
5.详见问题四十六回复。
问题八十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无法体现技术负责人,如何提供业绩证明?
回复: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问题八十九: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一般不能体现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容易让不法分子弄虚作假,投标阶段还无法识别,强烈建议招标人取消技术负责人加分要求
回复: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九十: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一般不能体现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容易让不法分子弄虚作假,投标阶段还无法识别,强烈建议招标人取消技术负责人加分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八十九回复。
问题九十一:商务加分中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近5年有两个10.5万平以上居住建筑业绩得满分。众所周知,近近几年地产行业不景气,10万平的项目五年能拿到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少之又少,五年能完成两个10万平业绩的更是凤毛麟角,强烈要求招标人取消技术负责人加分要求!
回复: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九十二:投标函附录里面是否填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就可以?
回复: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问题九十三:请提供勘察成果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九十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是否可以是同一个业绩?
回复:可以是同一业绩。
问题九十五:请问附件中的基本下浮率是按照公共建筑工程的调减整体统一计算下浮,还是按照各个专业,如园林、绿化、安装各自下浮?
回复:此问题描述不清无法回复。
问题九十六:1、我想请问,1.4.1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设置的建筑工程专业 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我想请问 一 级注册建造师上面还有什么证书。
回复:详见补遗通知。
问题九十七:都是常规的房建项目,项目经理业绩设置也就算了,还设置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明摆着是刻意设置为之,建议取消。
回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业绩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设置,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九十八:1、投标文件格式中,不需要填写内容的位置,是否留空白或填“/” 均可?
2、投标文件格式,若重庆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文件查看程序中的 PDF 签章版与重庆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文件制作软件中对应模块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 word 版本不一致时,投标文件格式以 PDF 版还是导出的 word 版为准?请明确!
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 、“分包”和“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可以直接填写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以及“投标函”中缺陷责任期 ,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函”中补充说明是否可以填写“完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经济部分需上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是否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均可:①先加盖每处要求的鲜章后,再将扫描件导入软件,再由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②直接在软件中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方章或电子手签字章、造价工程师电子手签字章及电子执业印章。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附注?
6、投标函附录中备注的内容是否可以空着不写,还是说必须要填“/”?同理,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等无填写内容的是否可以空着不写,还是说必须要填“/”?
7、投标人除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外,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8、当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材料”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9、经济部分中要求上传封3,投标文件软件提示需要上传盖章版扫描件,是否可以不盖鲜章,上传后直接盖电子章。
10、保证金若提供纸质保函,是否需要提现“正本”字样?
11、联合体成员不担任施工是否可以不提供资质和业绩?
12、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是否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者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可?
14、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除了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其他地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处是否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盖公章、并加盖牵头单位法人章?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处只需牵头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回复:1、详见问题十三回复。
2、详见问题三十三回复。
3、投标函附录中,“工期” 、“分包”和“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可以直接填写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函”中缺陷责任期 ,填写“24个月”或“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均可。“投标函”中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也可以填写“完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两种方式均可。
5、详见问题三第1条回复。
6、详见问题十三回复。
7、详见问题六第7条回复。
8、当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材料”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9、详见问题二十二回复。
10、招标文件并未要求纸质保函体现“正本”字样;
11、联合体成员不担任施工也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2、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牵头人提供;
1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14、联合体其他成员只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上签字盖章即可,其他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问题九十九: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财务要求是否联合体成员任一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财务要求,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题一百: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关于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约定内容的填写,是否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
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表是否可以不提供附注?
3、是否除电子投标系统中锁定不可修改格式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格式,均以 PDF 招标文件格式为准?
4、是否只需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三)承诺进行承诺,无需再提供其他承诺?
5、若已经申请换发了新版营业执照的,因新版营业执照无“经营期限”,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经营期限是否填“长期”即可?
6、请问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要求?
7、提供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同时算为商务部分提供的企业业绩?
回复:1.详见问题三第4条回复;
2. 详见问题三第1条回复;
3. 详见问题三十三条回复;
4. 详见问题六第7条回复;
5. 经营期限填写“长期即可”;
6. 详见问题六第1条回复;
7. 技术负责人业绩按商务部分要求提供。
问题一百零一: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须为原银保监会或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开立人的资质证照,同 时 提 供 国 家 金 融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许 可 证 信 息 查 询 系 统(https://***/)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机构编码、机构名称、批准日期、发证机关、查询二维码等)。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函,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请问纸质投标保函机构是否是银行或者保险机构?开担保公司保函满足要求吗?是否按照废标处理?
回复:详见问题八十五回复。
问题一百零二:请问纸质投标保函开担保公司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吗?
回复:详见问题八十五回复。
问题一百零三: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回复: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一百零四:诉讼保函业务广告******
回复: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一百零五:诉讼保函业务广告******
回复: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不予回复。
问题一百零六: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一百零七: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问题一百零八: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回复:详见问题一百零六回复。
二、补遗通知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1“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现修改为“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2、补充发布《地勘资料》、《地形管线》、《原地貌测量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2.财务要求增加如下内容: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成立的,则成立以后的财务状况不亏损。若投标人成立于2025年的,则可不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电子招标系统中投标文件组成设置里商务部分增加其他资料1、其他资料2、其他资料3、其他资料4、其他资料5;资格审查部分增加其他资料一、其他资料二、其他资料三、其他资料三、其他资料四、其他资料五。
5、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289,939,599.27元(大写:贰亿捌仟玖佰玖拾叁万玖仟伍佰玖拾玖元贰角柒分 ),其中:措施费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5,359,102.58元(大写:贰仟伍佰叁拾伍万玖仟壹佰零贰元伍角捌分)【措施费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9,996,451.54元(大写:玖佰玖拾玖万陆仟肆佰伍拾壹元伍角肆分】,专业工程暂估价为¥2,030,000.00元(大写:贰佰零叁万元整 )。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措施费总报价及全部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出的为准,详见附件。
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两江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同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23日
[50000120250923019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7、原地貌测量图.rar
6、地形管线.zip
10、地勘资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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