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大连路515号
征集人联系人:刘静
征集人联系方式:35968045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市2025年电梯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2025-08-002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上海市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响应供应商应为电梯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如为授权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和唯一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响应货物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有效的由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安装、修理、改造)。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期限为1年。根据框架协议征集工作计划安排或遇政策调整、市场情况变化,征集人可以在适当的时间进行下一期征集活动,下一期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正式上线后,本协议期终止。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5年09月16日14:00至2025年09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6%A1%86%E6%9E%B6%E5%8D%8F%E8%AE%AE%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3C/samp%3E%3Cp%3E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