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20号)
一、项目编号:HB202503361024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血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禄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大街461号核四院小区12-1-201
被投诉人1: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血液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路29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领宸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嘉森理想城3-2-15B01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血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5月7日进行公开招标,5月9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领宸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宸公司)。5月12日,石家庄禄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邦公司)向河北省血液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提出质疑,5月20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5月21日,禄邦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受理该投诉,并通知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评审违规扩大优惠政策,导致中标价格异常。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投诉事项3:未公示优惠政策证明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120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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