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東山序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7-511599-04-01-109656】FGQB-01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临港丽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临港丽雅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无招标代理机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宜宾三江新区城市生活配套区,北临白塔路、东临公园路、南临学社路、西临学堂路,地块编号为: TD-B-05-05。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00334平方米(含一、二期),容积率2.5,建筑密度16.7%,绿地率35.2%,建筑限高80米。 2.2建设规模:丽雅東山序项目一期幕墙工程包含1#、2#、3#、5#、15#、16#、17#、18#、19#、20#、22#住宅楼的屋顶幕墙、层间线条的施工,玻璃幕墙面积约4053㎡、铝格栅1263㎡、铝线条4963m。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施工工作内容:屋顶幕墙、层间线条的采购及安装施工 。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180个日历天(按每月30天计算)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5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大于300万或幕墙面积大于2500㎡的民用建筑物的幕墙工程,如为施工总承包合同、装饰装修合同、建筑幕墙合同,则需要在合同或者合同清单中体现幕墙部分金额大于300万或幕墙面积大于2500㎡,关于业绩证明的的要求: ①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未完工项目须发包人提供未完工证明,已完工项目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结算书中相关数据证明等材料)。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②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5 00:00 至 2025-09-30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17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