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喀什公安处警用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B座写字楼3层B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ZFCG-2025-0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喀什公安处警用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58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58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喀什公安处采购警用器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 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B座写字楼3层B24号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领取采购文件(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B座写字楼3层B24号)。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B座写字楼3层B24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2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B座写字楼3层B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因采购人账号原因,现采用上级单位账号公布本项目公告,实际采购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喀什公安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山东路201号
联系方式:夏警官 13579087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B座写字楼3层B24号
联系方式:高海波 18599096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海波
电 话:18599096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