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新公路—四合乡)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新公路—四合乡)建设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5〕46号文件《关于林甸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新公路一四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甸县交通运输局以林交建审〔2025〕10 号文件《关于林甸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新公路-四合乡)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全部为利用原有旧路进行提质改造,原有道路占地面积69060平方米,路线全长9.208公里。本项目采用设计时速3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7.5米:行车道宽度 6.5 米。
2.2 建设地点:林甸县四合乡。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2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6年10月31日,共计325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最高投标限价:4994491.00元
2.8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114 号) 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4)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5)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6)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4.2 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 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3日 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2025 年12月03日 9 时 00 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个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9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 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 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网站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59-3323754 招 标 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 地 址:林甸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59-3321773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成路339号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宋女士 办公电话:17800542747 电子邮箱:hljybt@126.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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