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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邢台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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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临城县行政审批局以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临城县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5)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

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24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885.56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11座充电站设置184台充电桩(快充设备152台,慢充设备32台),充电设施总功率约10720千瓦。公共停车站根据管理情况增设监控管理系统、道闸等。在日照充足的停车场(玉兰园停车场、县人民医院停车场)配建光优发电设施,共建设光伏发电设施约96.0kw,建设地点:临城县主城区及崆山白云洞、天台山两个景区,分布在11个停车场内。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玉兰园停车场、汦河公园东南停车场、普利寺南停车场、悦动公园北停车场、县人民医院停车场;二标段:圣景公园东停车场、中央广场停车场、县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县中医医院停车场、崆山白云洞景区停车场、天台山景区停车场。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4863711.15元,二标段 14232688.85元。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2-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可与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日

至2025年9月8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23日 9点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临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2)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向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珂,联系电话:0319-2600008、1863197378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7182302

电子邮箱:lczbb7182302@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临城县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中标人

5000

临城县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中标人

5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临城县普利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城县临泉路69号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大街天厦家园
邮编:054300邮编:054000
联系人:戎浩联系人:李珂
电话:13331350529电话:0319-2600008、18631973789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578810717@qq.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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