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GD0000132 |
|---|---|
| 项目名称 | 北京中邮苑宾馆有限公司酒水存货资产 |
| 资产类别 | 在建工程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中邮苑宾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99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01-14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附件1);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附件1)。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5.2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2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1.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3. 受让方购买资产后,不得直接或间接食用、饮用。资产转让后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流通,也不可用作盈利性商业等损坏品牌保护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一切用途;资产转让后只能用于废料回收,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若受让方违反上述约定,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转让方亦有权根据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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