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27261700010000001-ZF2026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饮用水源地水中异味物质实验室监测能力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标标准 | 投标人和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中异味物质分析设备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多3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合同、合同发票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中异味物质分析设备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多3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合同、合同发票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 | 评标标准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售后服务完善成熟度认证证书十星级及以上,且(认证范围包含色谱分析仪器类或环境监测仪器类或计算机系统集成类)的,得1分;十星级(不含)以下得0.5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同时认证结果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 删除 |
| 3 | 评标标准 | 根据各投标人对用户需求技术参数和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技术指标中:完全响应并满足用户需求要求的技术参数的,得13分;标★的为重点参数指标,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1分;其他参数指标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产品参数的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不响应有关参数。本项最高得分13分,扣完为止。 | 根据各投标人对用户需求技术参数和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技术指标中:完全响应并满足用户需求要求的技术参数的,得14分;标★的为重点参数指标,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1分;其他参数指标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产品参数的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不响应有关参数。本项最高得分14分,扣完为止。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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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
地 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尤日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8150759
质疑联系人:江威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0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6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佳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5089223
质疑联系人:董丽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1-650892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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