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县人民医院透析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https://ggzyjy.xinyang.gov.cn/xinxia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46 | |||||||||||
2、项目名称:新县人民医院透析机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62,000.00元 | |||||||||||
最高限价:116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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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新县人民医院拟购置透析机6台,以缓解目前透析病人治疗排队问题。(具体详见磋商文件)(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4)采购范围:包含货物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供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要求。(8)质保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1 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供应商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即表示自我评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资格条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具有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响应文件负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供应商不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参与磋商,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相关凭证。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6月20日 至 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https://ggzyjy.xinyang.gov.cn/xinxian/)。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专区栏目内下载或在文件领取页面下载)。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下载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市民之家5楼)第一开标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5.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地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6.监督部门信息监督机构: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76-2980510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县人民医院 | |||||||||||
地址:新县新集镇康宁街12号 | |||||||||||
联系人:孙先元 | |||||||||||
联系方式:1378294383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2号楼13层 | |||||||||||
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 |||||||||||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 |||||||||||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