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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洛阳市洛河流域甘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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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洛阳市洛河流域甘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洛阳市洛河流域甘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项目、项目代码:2409-410311-04-01-924291 2.项目编号:洛龙工施招标(2025)0028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政采公开-2025-40 3.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长度7.8公里。其中:1、铺设污水管网15.9公里;2、河道垃圾清理1.3万吨;3、人工湿地0.025平方公里;4、生态护岸长度15.6公里;5、生态隔离带0.036平方公里;6、生态沟渠4.2公里。 4.招标控制价:52795584.30元,其中施工费51874832.90元、设计费920751.40元;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设计、采购、施工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项目按照《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的方式进行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0月21日 至2025年10月2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2日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三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丰李镇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9-68768003

        代理机构:河南沃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新伊大街交汇处时尚ONE公寓1-857室

        联 系 人:王玉洁

        电     话:15824929168

        监管部门:洛龙区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164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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