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际工程分公司
格鲁吉亚南北走廊公路2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 CRCC23GJ-NBZL2-2025-WZ08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大力支持。现就招标文件中的需澄清与修改之处,发布本补疑通知。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澄清与修改内容
序号 | 招标文件位置 | 原内容/疑问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铁建云链系统界面 | 声屏障数量:2670㎡ | 声屏障数量:2670米(延长米) | 本批次声屏障的工程量单位应为延长米(米),而非平方米(㎡)。此项为系统内默认单位错误,现予以正式更正。请各投标人务必以“2670米”为准进行计算、报价及投标文件编制。 |
2 | 报价要求、交货条款 | 交货方式原来为DDP(门到门) | 采用CIF模式,目的港为:格鲁吉亚波季港(CIF Poti,Georgia) | 明确本次报价的贸易术语为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至波季港。这意味着投标人的报价须包含货物成本、国际运输至波季港的运费,以及全程海运保险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其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即转移至招标人(买方)。 |
二、重要提示
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并据此对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进行全面调整。
2.对于条款1(单位变更),请重新核算所有相关费用,包括材料、生产、运输、利润、税费等。
3.对于条款2(CIF条款),请务必在报价中包含以下费用:
(1)货物生产成本(出厂价)。
(2)从工厂至中国装运港的内陆运输、仓储、装卸等费用。
(3)货物出口所需的所有报关、商检等手续和费用。
(4)从中国装运港至格鲁吉亚波季港(Poti)的全程海运运费。
(5)全程海运保险费。
(6)任何其他在CIF条款下应由卖方承担的费用。
4.投标人须自行负责了解并遵守中国与格鲁吉亚关于进出口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格鲁吉亚南北走廊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林志
电话:15106362268
邮箱:450191528@qq.com
微信:450191528
2025.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