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名称: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服务采购
标的名称: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等相关文件,项目实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支持和引导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
温岭市新曙光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是市内唯——家以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为服务主体的社工机构,由共青团温岭市委孵化,2018年在市民政局正式登记注册,接受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共青团温岭市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该中心采取专+兼工作模式,以社工、宣讲、心理咨询师、顾问等团队,多方协助,共同助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岭市新曙光青少年社会工作中心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环路100号A区二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606727283
传 真:/
地 址:温岭市横湖中路2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管部门电话:0576-86086511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48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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