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三穗鸭业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 E52262420250005IY001001三穗县2025年蛋鸭养殖基地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已于 2025年12月08日13时3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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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东城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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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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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得分: 90.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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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1)工程设计部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10 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设计拦标价格按照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含审图费)不下浮。(2)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计价定额规定标准和相关调整文件计价,价格不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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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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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 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如有):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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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姚本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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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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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62202320230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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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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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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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志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恒艺鼎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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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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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得分: 72.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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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1)工程设计部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10 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设计拦标价格按照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含审图费)。(2)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计价定额规定标准和相关调整文件计价,价格不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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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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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 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如有):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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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吴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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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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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320162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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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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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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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财必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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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资质: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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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得分: 70.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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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1)工程设计部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10 号文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设计拦标价格按照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含审图费)。(2)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计价定额规定标准和相关调整文件计价,价格不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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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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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 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施工质量标准: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如有):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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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李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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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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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川251201820191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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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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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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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12月09日至 2025年12月11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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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贵州三穗鸭业运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8553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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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华鑫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8557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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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三穗县农业农村局、 三穗县、 0855-4522680)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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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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