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设备非标件
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莆田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设备非标件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
请供应商按照对应关系下表制作响应文件。
包号 | 名称 | 单一来源谈判应答人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日期 | 递交文件/谈判地点 |
1 | 莆田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设备非标件采购项目 | 深圳市天和双力物流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2025年10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14层1401室 |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莆田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设备非标件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FJPT-DY202510-02
3.项目概述:莆田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设备非标件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非标准备品备件采购,主要用于莆田市分公司网路运营中心生产设备维修更换,非标准备品备件清单见本文件第五章附件1(网路运营中心设备非标件采购项目设备参数)。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并参与本项目包的谈判。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5.52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等,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将在评审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或“企查查”网站(https://***/)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应商均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7.供应商应提供《承诺与声明》;
8.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不得转包和分包。
注: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承诺函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则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14层获取采购文件。需采购人提供电子档文件的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4-2756319 )。
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8日 8:30-9:00 ;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10月 28日9:00时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联系人: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14层1401室 陈女士
供应商须派代表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将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14层1401室
邮编:351100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0594-2756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