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宁交运输〔2023〕36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度市域经营权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及运营考核奖励情况,2024年度市域营运换电车辆电动化考核奖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
联系电话:市交通执法总队一支队,89608658。
附件1:2024年度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考核奖励(企业)情况公示
附件2:2024年度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运营考核奖励(企业)情况公示
附件3:2024年度市域营运换电车辆电动化考核奖励情况公示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