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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边坡监测试点项目施工招标A1

黑龙江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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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边坡监测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边坡监测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5】122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5处边坡监测风险点均处于路堑土质滑坡路段,分别位于G1117绥北高速下行K29+300~K30+430处,边坡高度24米,为五级边坡,设计监测边坡长1130米;G10绥满高速下行K31+920~K32+244处,边坡高度22米,为三级边坡,设计监测边坡长324米;G11鹤大高速上行(鹤岗方向)K506+340~K507+120处,边坡高度30米,为四级边坡设,计监测边坡长780米;G1211吉黑高速(吉林方向)K791+700~K792+185处,边坡高度20米,为三级边坡,设计监测边坡长485米;G1001绕城高速(上行)K27+670~K28+360处,边坡高度30米,为三级边坡,设计监测边坡长690米。以上监测试点共设置监测设备GNSS34台,雨量计5 台,浅层含水率66台,智能摄像头6套,温度计34台测斜仪11台,采集仪(测斜/含水/雨量)25台,水位计15台,倾角仪3台,土压力计8台,光纤解调仪1台,LED屏4处,微型基站14台。单坡级监测模块软件1套。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河市、绥化市、牡丹江市。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2025年11月20日,计划交工:2025年1月19日。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2182-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名称

建设地点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A1

G1117绥北高速下行K29+300~K30+430

绥化市

1.监测传感设备布设,包括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位移、地下水位、含水率、降雨量、温度、土压力、视频监控等多种监测传感设备,全方位采集数据;

2.监测系统软件,包括搭建边坡监测系统模块,对监测数据处理和分析,具备遥感沉降监测、地灾实时监测、边坡监测预警分析、应急处理及跟踪、预警信息推送管理、监测预警模型、传感器监测设备运维等功能,实现与省级监测平台联通;

5,997,174

G10绥满高速下行K31+920~K32+244

牡丹江市

G11鹤大高速上行(鹤岗方向)K506+340~K507+120

牡丹江市

G1211吉黑高速(吉林方向)K791+700~K792+185

黑河市

G1001绕城高速(上行)K27+670~K28+360

哈尔滨市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5%85%AC%E8%B7%AF%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8%B5%84%E8%B4%A8%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

3.1.2财务最低要求

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或高速公路边坡监测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9%A1%B9%E7%9B%AE%EF%BC%8C%E6%98%8E%E7%A1%AE%E6%89%80%E6%8A%95%E6%A0%87%E6%AE%B5%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0%E6%9C%8818%E6%97%A50%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10%E6%9C%8823%E6%97%A50%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3%80%82%3C/p%3E%3Cp%3E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相关内容。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14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1114日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个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13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7%BD%91%E7%AB%99%E4%B8%8A%E5%85%AC%E7%A4%BA%E4%B8%AD%E6%A0%87%E5%80%99%E9%80%89%E4%BA%BA%EF%BC%8C%E5%85%AC%E7%A4%BA%E6%9C%9F%E4%B8%BA3%E6%97%A5%EF%BC%8C%E5%85%AC%E7%A4%BA%E5%86%85%E5%AE%B9%E5%8C%85%E6%8B%AC%EF%BC%9A%3C/p%3E%3Cp%3E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451-51170379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8100152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

电    话:0451-5115517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5%85%AC%E8%B7%AF%E5%B7%A5%E7%A8%8B%E6%96%BD%E5%B7%A5%E8%B5%84%E8%B4%A8%E4%BC%81%E4%B8%9A%E5%90%8D%E5%BD%95%EF%BC%8C%E4%B8%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4%B8%8E%E8%AF%A5%E5%90%8D%E5%BD%95%E4%B8%AD%E7%9A%84%E7%9B%B8%E5%BA%94%E4%BC%81%E4%B8%9A%E5%90%8D%E7%A7%B0%E5%92%8C%E8%B5%84%E8%B4%A8%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3C/p%3E%3Cp%3E

 

注: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1.如果投标人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减2024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或高速公路边坡监测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1.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2.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3E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4、投标人在2024年度未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且2023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1.近三年为2022年10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

1.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2.投标人提供的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

3.项目经理应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5.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工程、电子通讯、计算机等专业;

6.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1)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业绩评分项高的优先;若业绩评分项分值也相同,则按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也相同,则按营运资金的高低顺序排序。

(2)投标人在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相同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优先原则: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第一个信封排序推荐。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的分包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

(8)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7)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25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每个标段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2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

组织

设计

40分

针对本标段的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10分

①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一般的,得6分;

②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较好的,得6~8分;

③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各生产要素的配备好的,得8~10分。

针对本标段的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15分

①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

②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9~12分;

③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内容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12~15分。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10分

①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6分;

②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6~8分;

③各项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及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8~10分。

系统平台开发

方案

5分

①系统平台开发方案需对平台定位、系统架构、具体功能进行描述。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3~3.5分;

②系统平台开发方案需对平台定位、系统架构、具体功能进行描述。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3.5~4.5;

③系统平台开发方案需对平台定位、系统架构、具体功能进行描述。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4.5~5分。

2.2.2(2)

主要

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②项目经理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3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技术能力

10分

投标人有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的描述的,得10分。未对单位自身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描述的得6分。

履约信誉

25分

信用评价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8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1分;

②在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2分。

注: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b.投标人未参加2024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23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企业业绩

15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②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边坡监测项目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③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注:

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20年10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3.加分业绩统计可按标段计,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4.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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