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速公路智能管控项目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济宁高速公路智能管控项目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TFGY-FW-GKJT-25-1791
- 交货/服务时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以代理律师收到裁判文书(判决书、裁决书、裁定书等)或者委托人结案说明书的日期作为服务终止的时间。
-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及项目所在地
- 供货范围:接受采购人关于涉案项目纠纷的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负责起草相关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建议、意见,提出解决方案;负责起草、拟定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拟定诉讼策略和方案等。
- 质量要求:1.服务要求
1)服务商指派至少2名执业律师负责相关事宜的处理;
2)服务商应根据服务对象要求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3)服务商不得从事有损于服务对象利益的其他活动,要求对日常接触了解到的不宜公开或保密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在服务对象的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中,服务商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4)根据甲方委托和报价的结构类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两种模式:属于确定性律师费收取类型,可采用非全权委托的程序性代理类型;采用基本费用+风险代理费类型的,则采用特别授权及全权委托代理类型。
2.法律服务的内容
1)接受甲方关于涉案项目纠纷的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建议、意见,提出解决方案,起草、拟定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拟定诉讼策略和方案等;
2)参与甲方关于涉案项目纠纷的公司内部相关会议、参与与涉案项目相关方的磋商、谈判、和解、调解等;
3)开展与涉案项目纠纷相关的证据收集、筛选、组织工作,必要时,进行现场取证;
4)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与涉案项目纠纷相关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阶段;
5)根据甲方授权,参加调解或和解;
6)根据甲方授权,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保持与管辖法院、执行法院、仲裁委员会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及时向甲方传达有关信息;
8)根据甲方要求,开展其他必要的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加盖服务商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及拟派律师团队五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受过律师行业协会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处分,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提供律师团队负责人及其他执业律师经最新年审通过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须提供近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业绩要求:投标人团队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办过建设工程类再审案件至少一件,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应答人提供近期信用中国名单截图或相关信用证明材料,提供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下载的服务商信用报告,加盖服务商公章。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实施本项目至少2人,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处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法学专业;投标人团队负责人曾经办过建设工程再审案件至少一件,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投标人团队须具有至少一名有建设工程诉讼或仲裁案件代理经验的执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其团队的项目负责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十五年。)。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5年06月16日 09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济宁高速公路智能管控项目合同纠纷再审案件专项法律服务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8239940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