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8538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朱古石第二工业区6号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9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24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朱古石第二工业区6号物业 |
面积/数量 | 5931.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资产性质_房屋建筑物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5元/平方米/月(租金无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 |
履约条件 | 1、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不得变更涉及标的物业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2、租赁履约保证金: 双方签约时,承租方向招租人缴付相等于3个月租金的费用(按第1年月租金标准计算)作为承租方履行合同之保证金,承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保证金: ①承租方拖欠支付租金、水电费等有关费用60天以上的; ②承租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结构; ③承租方擅自将该房屋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人。 ④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⑤承租方拒绝配合招租方对租赁物业进行相关日常管理及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等)。 ⑥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4、在租赁期间,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深圳有关消防的规定,在消防验收通过并办理好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使用租赁房屋,确保安全生产。承租方需进行房屋装修的,装修后的房屋应达到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取得消防工程备案。 5、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贮存任何违禁品及危险物品(例如易燃、易爆、有毒及超载荷的货物等)。 6、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水电安装、水电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租赁房屋的日常卫生。 7、承租方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禁乱丢垃圾、杂物,必须保持本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遵守城管办有关规定。 8、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变压器、水电设施等其他一切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9、租赁期限届满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0、承租方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应获得审批。 11、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2、其他费用: ①租赁期内,承租方承担水电费 、电话费、电视收视费 、燃气费 、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所有费用; ②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每月每平方米0.8元的标准向五联股份合作公司缴纳综合服务费,具体以实际签订缴费合同为准(不含在租金内); ③为便于日常运营管理,招租方推荐1名厂长,负责分公司与承租方的沟通协调工作,承租方按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该厂长的劳务报酬(不含在租金内)。 13、合同未到期前承租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或合同期满的,租赁房屋的使用权自动归回招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交还租赁房屋给招租方;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房屋内承租方未经招租方同意而擅自遗留的物品视为遗弃品,招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单方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后,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装修都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再以此为由要求装修款、搬迁费等等。 14、租赁期满后,符合招租人的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和物业租赁同等条件,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要求续租,须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招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如招租人同意承租方续租的,双方另行商定租金、租期等条款,另行签订合同。 15、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7793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6、承租方生产经营需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要求。 17、承租方不得擅自转、分租,即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资产部分或全部出租给第三人。 18、费用支付要求: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交当月租金。 19、滞纳金:承租方必须按时足额向招租人支付租金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如承租方延迟支付上述费用,招租人可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招租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催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五联股份合作公司瓦窑坑分公司委托,采用竞价的交易方式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朱古石第二工业区6号物业引进承租人。 2、物业概况:物业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朱古石第二工业区内,总建筑面积5931 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约4000平方米,宿舍、配电房、保安室面积约1931平方米),计算租金面积为5931平方米。框架结构,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物业一楼窗户已砌砖封闭、现处于断水断电状态等问题。物业目前无房屋产权证书,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按现状出租。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 3、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应答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4839230。 4、不允许联合承租。 5、物业是否空置:是。物业是否有电梯:是。物业是否有变压器:有。 6、物业移交日期:签订租赁合同后30日内。 7、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需仔细阅读交易公告,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上传“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料。 (2)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177930元汇入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提出质疑,并说明理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自收到质疑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统一答复。异议材料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755-28589115,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4)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8、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履约保证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履约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按《转账委托书》要求在办理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履约保证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9、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参与竞价或按照后续邀请谈判公告要求与招租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若意向承租人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竞价或与招租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10、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附件,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 11、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要求,在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12、租金标准按成交价及递增规律。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无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报名者 | 发布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但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租底价。 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 ||
公告期满,仅有两家报名者 | 招租公告期满,产生2个以上(含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多轮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平方米/月或0.5元/平方米/月的整数倍)。 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 ||
公告期满,有三家及以上报名者 | 1、招租公告期满,产生2个以上(含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招租公告期满,产生2个以上(含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多轮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平方米/月或0.5元/平方米/月的整数倍)。 2、招租公告期满,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发布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但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租底价。 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个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本项目只接受企业参与竞租,不允许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 1、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此项证明材料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公告期满后查询,无需意向承租方提供); 2、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此项证明材料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公告期满后查询,无需意向承租方提供)。 3、意向承租方具有与租赁面积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以交易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 1、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意向承租人信息,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3、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阳光租赁平台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 (二)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如有); 4、意向承租人承诺书; 5、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表。 6、提交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outer/entSelect/gs.html%EF%BC%89%E6%88%96%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EF%BC%89%E7%9A%84%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C%E6%9F%A5%E8%AF%A2%E6%84%8F%E5%90%91%E6%89%BF%E7%A7%9F%E4%BA%BA%E4%BF%A1%E6%81%AF%EF%BC%8C%E9%9C%80%E4%BD%93%E7%8E%B0%E6%B3%A8%E5%86%8C%E8%B5%84%E6%9C%AC%E3%80%82%3C/td%3E%3C/tr%3E%3Ctr%3E%3Ctd%3E%E8%B5%84%E6%A0%BC%E5%AE%A1%E6%9F%A5%E7%94%B3%E8%AF%B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3C/td%3E%3Ctd colspan="3">2025年09月24日 23时59分59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77,93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09月24日 23时59分59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
联系人 | 林工;陈工 | 联系方式 | 28589115;89552919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五联股份合作公司瓦窑坑分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5、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7、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9、该物业为历史遗留建筑,承租人同意按现状租赁物业,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以此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协议、要求出租人进行装修补偿或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本次出租物业范围已被列入五联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范围,如在租赁期间项目推动需要解除合同的,承租人需交还物业。承租人可就二次装修费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用等自行与开发主体协商确定,但不得以未协商成功为由拒绝移交物业。 13、物业租赁应符合市、区集体资产监管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如遇政策文件变更,双方协商变更租赁合同相关条款。 14、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5、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