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市渠南路快速通道工程(陇海路-南绕城高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实评估报告编制(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采购代理公司为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渠南路快速通道工程(陇海路-南绕城高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实评估报告编制
2.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郑州市渠南路(陇海路-南绕城高速)道路工程总长19411.021米,规划红线宽60米,城市快速路,西起陇海路,东至南绕城高速,双向六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下穿郑西高铁,下穿隧道10处(含南绕城高速),上跨新郑快速路跨线桥1座,跨河地面桥5座,人行天桥12座,雨污水,绿化,交通,照明及附属工程等。渠南路是中心城区放射快速路网,沿南水北调总干渠及带状公园的一条生态廊道,增强各组团互联互通的通畅能力,并与外围高速公路有效衔接,改善中心城区交通运行状况,完善路网结构。
2.4采购内容和范围: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实评估报告编制(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5服务期:20日历天
2.6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声明函),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②供应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4.2 获取方式:请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hnxrzgczx@163.com),代理机构登记确认后,发送电子版比选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需提供资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技术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线下递交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1号202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釆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889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53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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