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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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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的委托,就《安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AJJXZX2025-042

二、磋商项目:安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简要

数量

预算

1

安吉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服务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函》(浙环函〔2024〕385号)要求,为更加全面掌握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状况,决定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工作。调查范围:安吉县赋石水库1处,安吉县凤凰水库1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项

15万元

注: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5万元,预算单价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报价超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2、服务期:①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安吉县赋石水库、安吉县凤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采样工作,对样品进行全分析监测。完成安吉县赋石水库、安吉县凤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现场检查。②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安吉县赋石水库、安吉县凤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专项调查报告。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邮寄形式、现场报名,报名前事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67014392@qq.com,联系人:郎正,联系电话:0572-521025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下午14:00时。

磋商时间:2025年7月31日下午14:00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磋商地址: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磋商地址: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营业部

帐 号:33050164712700000706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anji.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马燕,联系电话:0572-5210322。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按投标资格声明书中进行了承诺,可不用提供相关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投标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人:卢祎 联系电话:18267228390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4层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郎正/俞志昂 联系电话:0572-5210252/0572-5210322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137686地址:安吉县凤凰中心广场1号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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