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系统适配改造项目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有合作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81号政府大院5号楼304室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自治区国资委信息系统适配改造项目(货物)
项目编号:NMGZC-Y-H-269148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项目包段划分见下表:
序号 | 包段 | 包段名称 |
1 | 包1 | 计算机终端,服务器及其配套软件、系统集成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关条件,且三年内不得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在资格预审公告期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等渠道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任意一项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遵循兼投不兼中规则;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总体集成)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保密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提交文件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每日上午9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81号政府大院5号楼304室。
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审查标准及方法
采购人统一组织审查。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于2026年11月4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81号政府大院5号楼304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时间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至2026年11月6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本次资格预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81号政府大院5号楼
联系方式:0471-489637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莉
联系电话:0471-4896371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