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北部片区安置房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用房施工已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以山审发【2023】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惠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681平方米,主要新建1栋3F配套公建楼,其中社区综合服务设施619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0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357平方米、邮政服务场所用房36平方米、公共卫生间36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229平方米、便利店50平方米;2栋1F门卫共36平方米。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石河东路以东,规划西关北街以北、规划一路以西、老102国道以南。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30
09:00:00至2025-11-04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10-30至2025-11-0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8.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秦皇岛市惠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慧慧,联系电话:0335-513667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尹焕博、王震铤,联系电话:15603329212、15373604530。。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35-5136395。
电子邮箱:sjgk5136785@163.com。
1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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