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大碱厂镇/长屯村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长屯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长屯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奕达 |
| 项目周期 | 20天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380元/车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大碱厂镇长屯村玉米轴堆积清理工程 | ||
| 挂牌价格 | 380.000元/车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 ||
| 其他描述 | 1、工程内容:村内玉米轴堆积6个点位影响交通、生活环境给村民带来不便,现雇佣车辆进行清理至镇域范围外,中标方需自备挖掘机等其他机械,预计50车,具体以实际车数及招标方施工要求和验收标准为准; 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且工程款到位后予以支付; 3、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5、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