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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物业(保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溪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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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物业(保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04

项目概况

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物业(保安)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0-01571
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物业(保安)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5000
最高限价(元):415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含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消防、太子城两校区的物业服务(保安服务)。学校基本概况:消防校区位于本溪市明山区消防路 51 号,占地面积 11147.50平方米,建筑面积11163.65平方米;太子城校区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峪溪街,占地面积21692.81平方米,建筑面积 31721.92平方米。

一、保安服务范围

服务区域名称服务区域地址
消防校区本溪市明山区消防路51 号
太子城校区本溪市明山区峪溪街

负责两校区校园安全、进出车辆管理、外来人员登记、外出学生登记等。

二、保安服务内容

1、24小时安保服务,校园内巡视、消防安全,每天早晨按规定时间交接班,要求两班保安同时在岗,待学生全部入校后再交接下班。

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和正常的办公教学秩序。把好门卫关,认真做好来访人员、进出师生、车辆及过夜车辆登记,严格按规定查验进出物资,凭相关手续放行;杜绝推销人员或没有正当理由的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确保无失窃事件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群众满意率95%以上。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和做好记录。值班记录要求完整、准确详实,字迹清晰,记录本保存完好,利于存档。严格车辆管理,无乱停乱放现象,完成学校指定的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3、对校园内部及周边进行巡视(上午2次,下午2次,夜间学生放学前巡视1次、学生放学后至次日5点巡视1次),并做好记录。

4、每周必须进行1—2次保安工作培训或演练。

5、维护校门前的治安、交通秩序,随时清理校门前停放车辆。

三、保安服务人员需求

保安员:不少于15人

四、服务标准

(一)人员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审查合格、无劳动争议及纠纷,无刑事犯罪记录,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具备基本的安保行为规范,知识与实践能力,处理一般性治安问题要果断、冷静、机智、得体;掌握消防器材、灭火救援、应急疏散等消防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慢性病史、传染病史、职业病史和精神病史,要求持保安证上岗,转业军人优先。

4、品德端正,无酗酒和违反公共道德标准的不良嗜好;

5、保安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保安管理

1、中标单位的保安员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保安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3、熟知学校基本情况及其所属工作人员。

4、熟悉和爱护配备的警戒、巡逻灯、对讲器材及校园内的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等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人员,确保校园安全。

6、发生火灾时,当值保安员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所有人员安全有序的疏散,按既定方案组织灭火。

7、勤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地面有污物、水渍、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自己能清理的随时进行清理,不能清理的立即通知保洁员前来清理。

8、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在岗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记录。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

保安全年执行早6:50-次日早7:10工作时间。

(二)物品提供

1、保安员服装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2、岗位安保设置(八大件:防暴钢叉、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刺手套、防暴盾牌、橡胶警棍、防暴喷射器、强光手电)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三)人员配置

服务提供方要根据采购方的采购需求,合理配置保安人员,要保证能够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安保工作。

(四)实施期限

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提供方经校物业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学校安保管理考核细则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2.签约要求:合同到期后,服务提供方经校方考核为优质的,校方可与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且连续续签总期限不超过三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合同性质及实质性内容。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指示或相关政策等发生变化,合同按新的指示及政策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

(五)付款方式

1.按月付款,服务满一个月后,由服务提供方提供正规安保服务费发票,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符合要求后,在下月 20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服务费。

2.如服务提供方有违约扣款,经双方相关人员核实确认后,报学校财务部门从服务提供方当月服务费用中扣除。

3.服务提供方的报价中,应包含的项目有员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税金、福利费、劳动保护、服装费等费用。

4.因服务提供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对其自身、校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后,服务提供方经校方考核为优质的,校方可与其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且连续续签总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时50分至2025年09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消防路51号
联系方式:13700143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024-47264270
邮箱地址:nb1988@qq.com
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景艳
电话:024-4726427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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