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花桥中心卫生院
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
房屋消防评估服务采购公示
各消防评估机构: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中心卫生院(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为容缺办理房屋产权证,拟采用询价方式购买全院房屋消防评估服务,诚邀符合要求的消防评估机构参与竞价。
一、项目名称:
广安区花桥中心卫生院(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所有房屋消防评估服务。包括:
1、花桥中心医院医院(广安市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建筑面积
门诊楼:3243.53平方米
住院部:3183.39平方米
医技楼:1243.75平方米
供应室:445.56平方米
新建住院综合楼:6000平方米
花桥中心医院医院(广安市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占地面积9889.02平方米(含新建住院综合楼占地2500平方米)
2、蒲莲门诊建筑面积是1116.72平方米,占地面积是664.47平米,住院综合楼楼建筑面积是320.72平方米,占地面积221.32平方米。
3、 大有建筑面积:674.85平方米
大有占地面积:364.22平方米
4、 消河建筑面积:886.9平方米
消河占地面积:493.00平方米
二、项目地点:
广安区花桥镇花南路34号
三、招选范围
符合项目要求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五、最高限价:
肆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
六、资格及其他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单位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需明确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分公司不满足此要求)
3、成功注册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四川消防服务机构管理平台。(提供相关可查询的注册信息)。
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5、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夫妻或直系亲属关系。故意隐瞒直系亲属或夫妻关系等重要信息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暂停合作等处理,或列入医院潜在供应商黑名单。
(二)报价需提供资质
1、报价表;
2、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四川消防服务机构管理平台注册截图、身份证复印件)。
七、询价时间
2025年10月22日上午9点
八、询价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中心卫生院
九、公告发布
本次公告发布在广安市广安区花桥中心卫生院党务公示栏及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资料提交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0月16日-10月21日(法定节假日与周末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将相关资料交于广安市广安区花桥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杜老师 咨询电话:0826-2532016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