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茶叶初加工保鲜存储项目(强村带弱村)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茶叶初加工保鲜存储项目(强村带弱村)二次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华发改审[2025]20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源 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为 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华安县仙都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981.33平方米(合5.972亩),新建茶叶初加工保鲜存储设施1幢,建筑占地面积3075平方米,建筑面积3075平方米,为一层钢结构,其中冻库建筑面积970.8平方米,茶叶初加工车间建筑面积 2104.2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 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981.33平方米(合5.972亩),新建茶叶初加工保鲜存储设施1幢,建筑占地面积3075平方米,建筑面积3075平方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981.33平方米(合5.972亩),新建茶叶初加工保鲜存储设施1幢,建筑占地面积3075平方米,建筑面积3075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①建筑物层数<25 层、②单体建筑面积<30000 平方米,属于中小型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402856.5元,发包价为人民币5132713.6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②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月 21 日 12时0 分 0秒至 2025 年9月4日16 时0分0 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5%)。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9月4日16: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条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5 日9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邮编: 363806
电子邮箱:/
电话:13859233177,传真:/
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下庄249号4f,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zhongzhengxinhezz@163.com
电话: 0596-2187663 ,传真:/
联系人:小洪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 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华安县农业农村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茶烘路3号、华安县华丰镇大同39 号
联系电话: 0596-7362470、 0596-736223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华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电话:0596-73597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