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尚自然规告字(
202
5
)
第
4
号
经尚义县人民政府批准,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
张家口源远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1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
2
)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2025-6号
|
尚义县经济开发区内
| 99426
|
工业
用地
|
50
|
≥1.0
|
≥
35
%
|
≤20%
|
≤24米
|
2014
|
30
|
备注
|
具体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尚自规条字 [2025]6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详
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
25
年
9
月
30
日
至
20
25
年
10
月
27
日
下午
16时前的工作时间到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时,法人单位需持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自然人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登记领取。
五、申请人于
20
25
年
9
月
30
日
至
20
25
年
10
月
27
日
下午
16时前的工作时间到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
25
年
10
月
27
日
下午
16时止(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用途请注明宗地编号,例如“
2025-6号
宗
地竞买保证金
”,且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需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逾期不予受理,20
25
年
10
月
27
日
16时后不再接受任何申请报名材料及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
20
25
年
10
月
27
日
下午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为
20
25
年
10
月
20
日
9时00分至20
25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挂牌地点为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2、申请人申请竞买宗地前应对照勘测定界图认真勘察出让宗地。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4、如挂牌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不一致,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5、自公告之日起展示挂牌标的,申请人可与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踏勘,也可自行踏勘。6、本次挂牌出让的事宜如有变更,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及有关媒体发布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7、有意竞买者如对本公告内容有疑议或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无疑议或异议。
8、 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等 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指导意见》,2023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不动产登记薄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标注明“工业项目‘标准地’”。9、 土地成交后签订出让合同时,由用地单位与经开区管委会同步签署《履约监管协议》,约定控制性指标,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相关内容。10
、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其他事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电话:
王先生
13483346791
开户单位:尚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义支
行
银行帐号:
0412000429000026872
尚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5
年
9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