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颗粒物协同减污降碳试点建设项目澄清说明文件4
各投标人:
我单位公开招标的“安顺市颗粒物协同减污降碳试点建设项目”,于2026年08月28日进行了第一次澄清,于2026年09月02日进行了第二次澄清,于2026年09月14日进行了第三次澄清,现对招标文件进行第四次澄清,内容如下。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2026年9月14日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 2026年09月24日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
2 | 招标范围: | 招标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要求的范围; | 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要求的范围; |
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09:30 | 2026年10月20日10:30 |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随附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发生变更,现重新发布更正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除以上涉及的澄清内容外,原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永丰大道与迎晖大道交汇处东二环廉租房小区3号楼1-1号 | 地 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1号(鑫海大厦19楼B座) |
联 系 人: | 胡菊 | 联 系 人: | 陈成、李友芹 |
电 话: | 18334057644 | 电 话: | 18083389357 |
2026年09 月24 日
文件预览:安顺市颗粒物协同减污降碳试点建设项目-澄清说明文件[链接]答疑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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