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机关 石甸路(一石化—铁道)道路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GXCZ-A1-261550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石甸路(一石化—铁道)道路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A1-261550031 项目名称:石甸路(一石化—铁道)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8002万元 最高限价:128.800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在价格评审中,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为准。(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8)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加盖公章(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10)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6日到 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方式:1.现场获取。2.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祥和大道与京福支线交口 联系方式:13116008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联系方式:18522879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1852287949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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