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路北延(迎宾道-北外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曙光路北延(迎宾道-北外环)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文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文审批招核(2023)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8595.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8580.274558万元,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范围:曙光路北延(迎宾道-北外环)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南起现状迎宾道,途中向北经安邦河后转向东,与现状北外环相连,全长约2095 米;工程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排管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8580.274558 万元 2.3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10月15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确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财务要求: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近一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3.1.6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4
09:00至2025-09-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4 09:3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EF%BC%89%3Cp%3E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6%B2%B3%E5%8C%97%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www.ccgp-hebei.gov.cn%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产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本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为项目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如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316-590556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文安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6-5255579
电子邮箱:
waxzbb2024@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