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银企电子对账外包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业务需求,现启动银企电子对账项目供应商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标的
我行委托供应商完成电子对账的电话催收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
(二)特定资质要求
1.服务提供商应符合我行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中关于外包服务提供商准入的相关条件。
2.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我行外包业务种类相关的服务内容。
3.服务提供商的机构及法人代表、主要管理人员无任何不良记录。
4.服务提供商必须依法与员工形成合法劳动雇佣关系,保持银企对账工作外包人员的相对稳定。当人员流失率超过服务协议约定比率时,外包服务提供商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稳定,防控因人员流动频繁造成的潜在风险。
5.服务提供商应对外包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新增和更换的外包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认证,外包人员须通过资格认证后方可上岗。
6.服务提供商向第三方提供此类外包服务的时间不少于1年。
7.原则上有为同业提供同类外包服务的经历,且行业声誉佳,过往诚信记录良好,服务期间没有出现重大违规记录,没有与合作单位发生争议、纠纷或诉讼案件等不良记录。
8.具备切实有效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管理程序,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机制,制定严谨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可按我行要求的运营模式及时效进行操作,保证我行对账工作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
9.具备一定的应急管理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启动应急机制保证银企对账工作安全、及时、准确处理。
10.具有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措施,确保我行资料、客户信息的安全。符合我行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中关于外包服务提供商准入的相关条件。
11.公司专业实力及业务份额居同业领先地位,近两年经营状况良好。
三、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二)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进一步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调研、访谈等多种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进一步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四)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四、报名资料及提交方式
(一)报名资料
1.参与意向报名确认函(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3.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
4.特定资质要求所需的材料(与附件3中相同的材料不用重复提交);
5.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6.根据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其他要求”项出具相应承诺函。
(二)提交方式
1.登陆路径: 招商银行一网通官网-今日招行-采购平台;登陆网址: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