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QSZB2025-082
二、项目名称:2026年泾阳县县城形象提升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荣冠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三渠镇大寨村光学元器件生产基地内 | 911,000.00元 | 90.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6年泾阳县县城形象提升改造项目):
服务类(陕西荣冠惠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公共设施工程总承包服务 | 完成泾阳县县城街区行道树装点及灯笼悬挂等节日氛围营造服务 | 本项目在县城东环路、高泾大道、中心街、泾干大街、北极宫大街、文教大道十字、姚家巷、粮集路、茯兴大道、文庙大街、泾中广场、文庙广场等街区进行节日氛围营造,装点行道树约2719棵,悬挂灯笼挂件约180组、造型挂件约265组(具体以采购清单内容为准) | 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11,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嘉轩(采购人代表)、郭平、贾秀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经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用以中标价为基准价,按国家收费标准下浮30%,由成交单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2026年泾阳县县城形象提升改造项目 | 0.956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泾阳县中心街201号
联系方式:029-3622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滨河西路大秦御港城10号楼1608室
联系方式:029-33253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凯
电话:029-33253042
陕西鑫仟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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