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3、人员要求: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负
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
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网页截图和中国裁
判文书网无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
人、设计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6、其他要求: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
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
项目班子成员);(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8.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和组织实施;
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