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文件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渠县人民医院高压氧舱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0.2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中标的投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代理服务为 25000 元整。(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
现变更为: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20%收取。 |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08月08日09时00分。
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渠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