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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高级中学项目检测服务澄清公告

贵港市 其他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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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高级中学项目检测服务[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4328001]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港市港南区高级中学项目检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4328001]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序号

澄清事项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删除“(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此项内容。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诚信要求”

1、资质要求: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1、资质要求:

删除“(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此项内容。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资格审查部分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已录入“桂建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等的扫描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已录入“桂建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等的扫描件)。

4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5]5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在注册地所在设区市以外新增检测场所的,应当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核定。已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通过入桂备案的检测机构,即可在广西区域内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5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能力和诚信要求4、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4.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4.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异地试验室(如有)还需提供从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中截图的异地试验室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桂建发[2025]5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在注册地所在设区市以外新增检测场所的,应当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核定。已取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和通过入桂备案的检测机构,即可在广西区域内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6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一致。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7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

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招标文件其他条款如有涉及相同内容的,同此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公告内容执行,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浩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365号(4楼)

邮编:537100                          邮编:537100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人:方严聆                    

电话:0775-5909183                    电话:0775-4520865

传真:0775-5909183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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