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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传文化活动年度总结宣传片、宣传画册项目的更正公告

深圳市 单一来源 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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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文化活动年度总结宣传片、宣传折页

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G-DECL-2026-00483

2.项目名称:宣传文化活动年度总结宣传片、宣传折页项目

3.预算金额20万元以内

4.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以下部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评审方式

采用综合评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1月14日下午18:00。

(二)递交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月14日下午18:00前将投标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dzb_xcxxk@szss.gov.cn,并提交纸质版至广东省汕尾市鹅埠街道大德路3号仁和楼1栋4楼。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潘工,13413567100

(四)有效投标不足3家的(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公开征集失效。

(五)对本项目有争议的,由采购人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JYCG-DECL-2026-00483

项目名称:

宣传文化活动年度总结宣传片、宣传折页项目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征集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项目预算:

20万元以内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复印或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目   录

第一章  资格性审查表

第二章  符合性审查表

第三章  评标信息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投标(应答)文件格式

第六章  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章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行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1.第1项资格要求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第2-7项资格要求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2.“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二章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对同一项目响应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2

投标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不得高于相应预算金额(或设定的预算金额下的最高限价);

3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4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供应商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作出评判);

5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6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符合性证明资料,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三章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总得分=F1+F2+……+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权重

内容

1

价格部分

价格

10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

方案及团队

总体策划方案

25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的措施、系统总体设计目标和策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编制项目总体规划。考察以下3点内容:

1.对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

2.对项目实施的措施;

3.项目的系统总体设计目标和策略;

(二)评分标准:

1.提供上述3项内容的得15分;提供上述任意2项的10分;提供上述任意1项的5分;不提供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优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情况,针对性强,且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得10分;

(2)良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内容详实具体,但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得7分;

(3)中评分标准:内容比较完整,内容一般,但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得4分;

(4)差评分标准:内容简单,可执行性差,或方案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

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进度安排与工作流程

25

(一)评分内容:

考察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进度安排和工作流程情况:

1.进度安排

2.工作流程

3.实地勘察安排

(二)评分标准:

1.提供上述3项内容的得15分;提供上述任意2项的10分;提供上述任意1项的5分;不提供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优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贴合实际情况,针对性强,且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得10分;

(2)良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准确,思路清晰,内容详实具体,但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得7分;

(3)中评分标准:内容比较完整,内容一般,但针对性一般,可执行性一般,得4分;

(4)差评分标准:内容简单,可执行性差,或方案内容不完整的,不得分。

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文案脚本

10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编制项目脚本文案。

(二)评分标准:

1.提供上述内容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回顾片脚本文案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优评分标准:脚本文案内容成熟度高,叙事逻辑清晰,画面创意性强,主题与合作区2025年宣传文化活动发展契合度高,得10分;

(2)良评分标准:脚本文案内容成熟度较高,叙事逻辑清晰,画面创意性较好,主题与合作区2025年宣传文化活动发展契合度高,得22分;

(3)中评分标准:脚本文案内容成熟度一般,叙事逻辑清晰,画面创意性一般,主题与合作区2025年宣传文化活动发展契合度一般,得12分;

(4)差评分标准:脚本文案内容成熟度差,叙事逻辑不清晰,画面创意性差,主题与合作区2025年宣传文化活动发展契合度差,不得分。

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团队制作能力

10

按以下规则评分:

1.拟安排项目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2.团队从业经验。团队核心成员具有5年及以上视频制作相关经验的,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3.团队获奖情况。团队或其成员曾获得过业内知名奖项,如广告节奖项、影视制作类奖项等,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3分。

评审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制作团队简历,包括岗位职责、团队成员项目经验、团队成员专业背景介绍等。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

效。

2.要求提供团队成员项目从业年限证明,如岗位合同证明或公司开具的能够证明从业年限的盖章证明材料。团队完成过相关项目的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3.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3

综合

实力

相关项目业绩

15

按以下规则评分:

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接的政府、国企事业单位工作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每提供1个项目业绩的得3分,最高得15分。

评审依据:

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作品原件,否则不得分。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4

诚信

情况

诚信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供应商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5分。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

(二)评分依据: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20万元以内

2.采购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4.成交方法: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围绕深汕文化体系重塑工作及年度文化惠民成果,完成制作一部年度总结宣传片,采用多元表达方式呈现文化成果;设计制作宣传折页,以图文结合方式系统呈现年度文化亮点。重点内容包括文化体系重塑、品牌活动矩阵、公共文化服务提质、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群众文化参与度提升、文化场景创新等方面的综合呈现。

2.服务要求:

(1)宣传片相关要求

①内容以纪实为主、艺术表达为辅,系统展现深汕特别合作区年度文化惠民工作的亮点成效,包括品牌活动覆盖面、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等内容,确保主题聚焦、逻辑清晰、情感真挚,避免空泛宣传。

②创新视频形式,融合微剧情、人物访谈、快剪混剪、航拍镜头等多元手法进行成片制作。

③配备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专业背景及宣传片拍摄经验,投入专业机器保证拍摄效果。

(2)宣传折页相关要求

设计风格应与宣传片视觉体系保持统一,色调清新、版式现代、信息层级清晰,兼顾政务宣传的庄重性与公众阅读的亲和力。3.服务成果:

(1)宣传片成片1部,时长控制在6-8分钟,含完整的片头、片尾、字幕、logo包装,最终视频文件为MP4格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成片清晰度支持4:3/16:9的户外LED大屏幕全屏播放。

(2)宣传折页1000份。

(3)宣传片与宣传折页的全部电子素材,含宣传片脚本内容、画面素材、折页设计源文件等。

二、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活动采购需求,做好项目进度管理,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实施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进行项目风险管理,制定完善的活动前中后运营机制,在服务期内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需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2026年3月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二)报价要求

报价形式

序号

采购类目

数量

报价(人民币)

备注(如有)

1

1项

可根据采购需求细化

2

1项

可根据采购需求细化

合计总价

小写金额:    元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人民币

注:报价可根据采购需求细化到各类目,也可以报总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总价包干制,应包括所有物资供应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材料费、配送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与供应商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单价作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结算价格,除采购人提出调整需求外,合同期限内原则上不做调整。

2.报价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报价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4.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报价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报价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报价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报价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并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70%合同款项,通过采购人验收确认合格并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合同款项。

(四)履约验收方式

1.履约验收主体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供应商

□第三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及其他

2.履约验收时间

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程序

(1)中标供应商应当提供服务期内的服务成果交于采购人验收,并派有经验的服务人员到现场。

(2)由采购人按合同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4.验收标准: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后方可被用户方接受:(1)服务人员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2)服务成果性文件资料、备件、设计成果及成品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3)中标供应商和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内未出现违约问题。

(五)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乙方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相关程序,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乙方应在付款前向甲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发票及放映台账,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及说明后向乙方付款,如因乙方逾期提供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国库集中支付或甲方内部财政资金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原因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类型

□买卖合同    □建设工作合同     ☑服务合同     □其他

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本项目内容主要为活动类服务。

六、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选择定价方式的理由: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投标人的报价,将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并预估了所有可能的困难。

七、风险管控措施

投标人负责项目服务期间的安全防范,制定安全措施,必要时请求属地公安部门协助处理或防范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项目安全、有序进行,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八、违约责任及其他要求

1.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物料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甲方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期限内无偿更换,直至达到要求。因产品质量导致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应当补足。

(3)供应商服务质量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改正,供应商拒不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应当补足。

(4)因本项目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和故障损失的,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供应商因履行本项目义务形成的工作成果不得侵犯采购人及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违反本约定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应当补足。

(6)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守约方应获赔偿范围亦应当包括因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出具保函的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7)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均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2.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询价文件所述项目所需的资质、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价文件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并在指定时间内送达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本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章  投标(应答)文件格式

(封面)

投标(应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一、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或分包。

5.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单位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单位获得中标、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自愿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将我单位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信息公示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期一年,一切不利后果我单位均自愿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情况介绍

序号

内容及说明

备注

营业执照

1

注册年度及注册编号

2

注册资金(万元)

3

法定代表人

4

住所地

5

经营范围

6

开户银行及账号

7

联系方式

其他材料

注:供应商应填写上述表格内容,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对表格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供应商基本情况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

项 目名称

投标(响应 )供应商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 明 :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 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 关系的主体。

说 明 :同一关联 关 系类型有 多个 主体 的 ,应分行填 写 。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邮箱: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

附: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非中国国籍管辖范围人员,可提供公安部门认可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投标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照“第一章 资格性审查表”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投标报价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4

5

6

投标总价

特别提示: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

3、投标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4、本表格仅为指导性范本,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调整提供详细分项报价。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七、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序号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满足本项目★采购条款要求

¨无偏离

¨负偏离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实质性条款,是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作投标无效处理。

八、评分因素响应情况

  • 总体策划方案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第三章  评标信息”中评分因素“重难点分析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进度安排与工作流程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第三章  评标信息”中评分因素“进度安排与工作流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第三章  评标信息”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第三章  评标信息”中评分因素“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相关项目业绩
  •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第三章  评标信息”中评分因素“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诚信情况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按“第三章  评标信息”中评分因素“诚信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九、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单位)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单位)员工提供,均不影响

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电子标书(PDF)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擅自将投标文件借阅他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单位)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单位)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不作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

2.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十、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格式自定)

第六章  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为:2026年1月14日18:00。投标文件电子版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dzb_xcxxk@szss.gov.cn邮箱,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项目相关情况咨询联系人:潘工,13413567100。

二、递交方式:邮箱投递

三、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商不足3家),本项目公开征集失败。

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并提供声明函的,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 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年月日

备注: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年月日

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除了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年月日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但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进行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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