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千岛湖路111号二层停车楼出租项目
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德阳市千岛湖路111号二层停车楼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德阳市位于千岛湖路与南山路交汇处西北角
3.处置方式:出租。
4.挂牌价格:68040元/年(105元/月.个车位,共计54个)。
5.出租期限:5年,前3年租金不变,第4年和第5年租金在前3年的基础上上浮3%。
6.租金优惠政策:租赁期限5年,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人按农交所最终成交价确定年租金标准。第一年给予3个月租金减免优惠,减免金额=成交年租金÷12×3,第一年实际缴纳9个月租金。若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发生违约退租情形,本租金优惠自动失效,承租人应当补缴已享受减免的租金。本租金优惠仅针对租金本金,不含其他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
7.项目概况:位于德阳市千岛湖路111号二层停车楼,共计54个停车位,仅用于汽车停放展示使用。在租赁期内,严禁擅自变更用途及范围。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施设备及手续齐全,无抵押查封情况。
8.标的特别约定
(1)租赁期间,因承租人及相关人员行为、场地使用、设施维护等原因引发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或产生索赔诉讼的,全部责任与赔偿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须承诺购买足额公众责任险,所购保险事故赔偿不低于600万元,单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单次事故人伤赔偿限额不低于300万,单次事故单人不低于100万。购买的保险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交叉责任、契约责任、人身侵害及放弃代位追偿权等条款。保险期须覆盖租赁期。
(2)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根据千岛湖路停车楼的整体发展变化进行装修和设施更新。改造前承租人须将装修改造方案上报出租人,取得出租人及政府审批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期间租金等费用仍须照常缴纳。
(3)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30元/个.月收取;水电费按月支付。
(4)标的按现状进行展示及招租,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到现场实地查勘。一经提交报名,即视同认可标的实物现状、存在瑕疵及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接受所有招租约定;意向承租人若对标的现状、交易条件存在异议,须在公告期内向本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合同》。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3.经我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链接]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链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公告期限: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1月4日16:00止。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011-012号农交所窗口。
3.报名资料:
(1)《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链接](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0元。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交易保证金退还
①未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我公司在扣除承租人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出租人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出租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承租人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出租人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承租人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承租人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出租人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承租人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2.履约保证金: 2万元,交易成交后,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缴纳;租赁期满,承租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未对出租人造成损失、交还标的、结清水、电等应付费用,承租人如以出租标的作为工商注册地址的,须办妥工商注销或变更手续后90日内,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按以下方式组织交易:
☑ 网络竞价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次(年租金),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人;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3.竞价时间:2026年11月4日16:16-16:46。
七、交易服务费
1.按照《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承租人按照成交合同首年单月的租金金额向交易平台缴纳交易服务费。
2.缴纳方式及时间:成交公示期满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平台缴纳交易服务费,若限期未缴纳,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人应在收到结算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差额部分缴纳。
系统为每个标的、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3.承租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15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重新挂网。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
分期支付,承租人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扣除免租期)全额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下一承租年租金在上一承租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缴纳;
九、其它披露事项
1.现场踏勘要求:本项目所有意向承租人必须在报名前完成现场踏勘,否则报名无效。
2.踏勘时间:公告期内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3.踏勘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883829852]。
4.双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存在任何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交易无效,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出 租 人:德阳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5883829852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龙泉山南路三段 7 号一楼 105 号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18981002876
联系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011-012号农交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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