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监狱企业。
1.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西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注:(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2)办理 CA 锁方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
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101 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 ;
西安市长安北路14 号省体育公寓 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文景北路16 号白桦林国际 B 座 2 楼最右 12 号窗口,电话:029-86510073 转 80211。
- 根据《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陕西咸财函〔2021〕359 号),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4.根据《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2023〕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简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