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经二路片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A座505室,委托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C-2025-ZFCS-F-064
项目名称:经二路片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经二路片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经二路片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经二路片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046 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5]90 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经二路片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气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5、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10、投标供应商出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相关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A座505室,委托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A座505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A座5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建路东段29号
联系方式:1529197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旺座曲江K座1701室
联系方式:15829502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乐
电话:15829502121
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